玫瑰街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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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强,吸血鬼猎人+留洋大少爷孙哲平,混血吸血鬼+美貌画家张佳乐~

架空幻想Paro,中篇5w字左右,已完结。

本文仅双花一对CP,有原创外国人物,另外造谣迫害了一下张伟,对吸血鬼和吸血鬼猎人的关系、特性有私设,作为吸血鬼张佳乐会变小蝙蝠,性格可能有OOC,以上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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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大陆狮心帝国,雾城,今夜无月,烟囱林立的工厂区薄雾朦胧。

“啊!”寂静的大街上传来一声惊叫,被刀子划伤手的女工安娜捂着伤口无助地跪在地上,她装着工厂微薄工资的布袋刚才还被她小心抱在怀里,此刻已经到了刚才持刀的男人的手中。

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安娜绝望地听着自己和母亲这个月的生活费离自己远去。

“血……血的味道……呵。”另一个声音从头顶响起,是刻意压低的男人的声音,在黑夜里异常清晰,仿佛就在耳边低语,安娜顿时毛骨悚然,战战兢兢地寻找声音的来源。

路灯照耀下,不远处屋顶有一大团突兀的黑影,安娜试图分辨轮廓,黑影突然跃起,在建筑物的阴影间穿梭,转眼间已经远去十数米,动作快到她只能看清黑影顶端跳跃的一条小尾巴,或者说,是脑后扎起的头发?

似乎是为了让安娜更加分辨不清,那个黑影突然一阵抖动,变成一片黑雾往下方扑去。

远处忽然传来了凄厉的惨叫,不出几秒,叫声戛然而止,街道重归宁静。

想起街头巷尾流传的恐怖传说,安娜不敢再管还在流血的伤口,她站起来,往家的方向跌跌撞撞跑去。突然间,她的面前掉下个东西,把她吓得差点跌坐在地。

是钱袋,是那个沾着血、不甚饱满的钱袋,袋口还有她绑上的红色绳子。

安娜惊喜地抱着失而复得的希望,对着夜空泪流满面,不住地道谢。

某棵道旁树下,一个青年男子拉上斗篷的兜帽,用拇指擦拭了一下嘴上残留的一点猩红,心情大好地哼着歌,在一棵棵树投下的阴影里快步移动而去。

远处的钟楼顶上,另一个青年男子持枪瞄准的手慢慢放下,抚摸了一下枪柄上的徽章,给描绘着精致复杂花纹的手枪上了保险,装进西装外套口袋里,转身消失在黑夜中。

“今日新闻,警方意外抓住连环抢劫杀人通缉犯,据称其遭遇恐怖事件,疯疯癫癫地跑入警局。”天色蒙蒙亮,报童在街上叫卖。

一辆汽车在晨雾中行进,听到报童的吆喝,车后座上闭目养神的人示意车子停下,摇下车窗买了一份报纸。

“先生,您的报纸。”报童拿着打赏的小费,心情大好地将报纸递给车上长相周正俊朗,穿戴考究的年轻男人。

“小朋友,问个路,玫瑰街52号怎么走?”

报童眼珠子亮起来:“您也是要找那位漂亮的画家先生买画吗?那边第三个路口左拐就到了。”

他观察了一下男人黑发黑眼的外貌特征,又说:“您是东大陆人吧,如果要去买画的话,记得说自己是中州人哦,他喜欢中州人,有折扣的。”

中州,东大陆的文明古国,虽然近年来屡被西大陆联邦骚扰侵蚀,但本身一直在努力发展的同时抵抗自救,在西大陆求学的中州人不在少数。

男人点了点头道谢,摇上车窗,展开报纸,翻到刚才被报童重点推荐的新闻。

车子继续向前走,拐了一个弯之后慢下来。

“孙少爷,应该是到了。”驾驶座上的司机干巴巴地说着。

孙哲平从报纸上收回目光,透过车窗看了一眼头顶的招牌,那上面用设计过的漂亮字体写着:Blossom Gallery。

“就是这里。”孙哲平示意司机停车,他自己走下车,理了理西装,走到门口摁下门铃。

“马上来,不好意思,我刚醒。”过了很久后,里面传来一个慵懒的声音,门被打开,一个穿着简约白衬衫和马裤的青年走出来,脸上带着几分倦意,手扶着门框靠在门口,带点歉意地对着孙哲平笑,他的皮肤白皙、五官立体,面容明显带着东大陆和西大陆人种各自的特征,且两者混合得恰到好处,半长的头发是偏红的棕色,简单扎起垂在一边肩膀。

看清对面来人的长相,孙哲平怔了怔,连他都不知道自己的目光在这个瞬间变得炽热而直白,且不加掩饰地落在对方身上。

但他很快恢复镇定,开口问:“张佳乐?”

“是我。”张佳乐反问:“中州人?怎么称呼?”

孙哲平摘下帽子行了一个礼,点头,用中州语说:“孙哲平,留学生,我听说中州人买画有专享折扣?”

张佳乐让到一边,引他走进店里,他还没打算这么早开门,遂重新关上门,打开画廊的灯,用中州语回答他:“没错,我的母亲是中州人,我跟她的姓氏起了中州名字,但我从没有去过她的故乡,所以……”他想了想,补充了一句:“我对你这个中州人,天生有好感。”

孙哲平站在一幅花卉油画前,回头带笑看他:“好感?是对所有中州人,还是只对我?”

张佳乐背靠着墙,腿随意地搭在一起,歪着头对他笑:“如果在中州,第一次见面,这么问不够含蓄吧?”

“你中州语不错。”

“日常交流可以,但你们那些诗词歌赋太复杂,我看不懂。”

孙哲平点点头,继续一幅接一幅地看过去,同时和张佳乐随意地讨论天气、艺术和一些有意思的新闻,比如今天报纸上疯掉的通缉犯。

走到一幅一人高的画前,孙哲平停下了脚步,那上面画着一个美丽的少女,身侧被红色的玫瑰藤蔓环绕。

“喜欢这个?”张佳乐问,似乎想要开口详细介绍。

孙哲平摇头说:“只是觉得这幅场景很美,你应该把自己当模特画上去,会更美。”

张佳乐笑得眯起了眼睛:“孙先生,不要试图调戏我,也不要对我的外形有误会,我的灵感可不从艳遇中获取。”

“什么艳遇,我们不是一见钟情想要长期发展吗?”孙哲平走过去,站在张佳乐面前,距离很近,目光看似正经,一只手却肆无忌惮地伸过去放在了张佳乐的肩膀上,手指贴着脸颊。

张佳乐神色依旧慵懒,他抬起一只手,指尖搭上孙哲平的手背捏在掌心,另一只手抓着他的后颈向自己拉过来,脸迎了上去,两唇即将触碰间,他忽然目光一凛,衬衫袖管里出现一把匕首,向着孙哲平后心扎过去,堪堪擦着对方躲闪的手臂而过。

他这下本身并没有下死手,只是他本能感受到危险,身体先于判断进行试探,但他的试探马上有了结果。

逼仄的空间中,孙哲平躲开之后,一个反身掐住张佳乐的手腕,击飞了匕首之后又是几个格斗术,将张佳乐手背到身后,推在墙上,拔出了手枪。

“果然想骗我,你是……”张佳乐咬着牙,用力扭头看指向自己的枪管,他刚才的不安直觉是对的,枪管上面镶嵌着那个被他们种族所憎恨的,古老的徽章。

“对,我是吸血鬼猎人。”孙哲平脸上波澜不惊,他缓了片刻又说:“没骗你啊,你刚才又没问我这个。”

张佳乐气得直斜眼瞪他:“你想怎么样?还不开枪?”

孙哲平笑着说:“谁要杀你了?”

他向前一步,将张佳乐身体转过来,手枪顶着他的下颚,缓缓说着:“你看起来身手不错,要不要和我谈个合作?”

张佳乐本能地避开冰冷的枪口,冷声道:“我凭什么听你的?”

孙哲平伸手探向他的后颈,摸索了一阵。

张佳乐反应过来,带着惊讶怒吼道:“你还给我!”可是已经说晚了,他脖子上的一个吊坠已经到了孙哲平手上。

“你是吸血鬼和人类的混血,跟真正的吸血鬼不完全一样,这是你母亲留给你的守护吊坠,能帮你抵挡一部分阳光、圣符。同时,你身为‘人类’的那部分血脉,又对人类的异常能量,比如猎人徽章产生警惕。这些都在护佑你自由生活在人类世界的权利。”

张佳乐嘴唇咬得发白,手指抓在墙壁上想要去抢但又不敢真的动手,他看向吊坠,没有说话。

“我收走了,没有我,你别想在雾城找到它。”孙哲平轻轻晃了晃吊坠,收进西装口袋里。

张佳乐死死盯着他,眼里全是愤怒与不甘。

“接下来谈合作,我要住进来,你要配合我的行动,至于这段时间你的正常生活……”孙哲平低头咬了一口自己的手指,上面渗出了血珠,他将指尖按在张佳乐的嘴唇上:“作为跟你们抗争上千年的天敌,我的猎人徽章和我的血,可以短暂代替护符,引起你意识里的反抗,帮助你抵御那些困扰你的东西。”

张佳乐面带绝望地闭上眼,又睁开,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他的手指上的血滴,轻微灼烧般的感觉在他喉咙里弥漫开,又很快隐去。

孙哲平捏了捏他的双颊,笑了一下说:“乖。”

他收回手枪,打量着画廊后面的楼梯说:“你就住在楼上面吧,房子看起来不错,衣柜清理下,分我一半,再给我一张单独的书桌,我学校还有作业呢。”

“别的都行,但床只有一张,也放不进新的。”张佳乐说。

孙哲平疑惑地看他:“你是不敢跟我睡一起吗?”

“我不敢?我是说你……算了,你胆子真大。”张佳乐皱眉。

孙哲平拿出手帕擦拭徽章,他的身躯在灯下拉出长长的影子:“这算什么,等以后你知道我要做什么,你肯定要说我胆子也太大了。”

(2)

当天下午,一辆汽车将孙哲平和一堆行李打包扔在了画廊前,开车的司机是个中州籍年轻男人,叫做张伟,他称孙哲平为少爷,但一脸“很不高兴为您服务”的样子。

“我家在雾城有个房子,但我想要搬来这里住,而且要求他也在附近租房子,他很不高兴。”孙哲平一脸平淡地解释,没什么架子地自己往楼上搬行李。

后来,张佳乐路过了孙哲平在这座城市的独栋别墅,顿时就和张伟共情了,他初见孙哲平只觉得他穿着考究,气质不凡,应该出身很好,但现在才知道那不是一般的好。

张佳乐愤愤然,就不能让自己搬进他的独栋去住吗?非要挤进自己的小画廊,孙哲平脑子一定有毛病。

“小画廊怎么了,你一个人挣下这个画廊已经很不错了,不要太看不起自己。”孙哲平在卧室内的专属书桌前翻看论文。

张佳乐瞪了他一眼,怒道:“写你作业去!”

孙哲平确实是正经大学的留学生,学的是药物学。张佳乐不像普通人那样会生病,从未去过医院,但也跟来买画的医生打过交道,因此对医生有点刻板印象,不是很能想象这个人以后治病救人的样子。

张佳乐反着坐在椅子上,脑袋搁在椅背上用他艺术家的大脑胡思乱想,他想,如果遇到病人暴动或者挣扎,孙哲平一只手就能让人老实。

这么看他学这个还挺适合的。张佳乐想得自顾自笑起来。

“笑什么?”孙哲平看过来。

“想你做医生之后的样子,就很好笑。”

“我专业是药物学,不是医学,以后不做医生。虽然做医生也不错,但是有时候,不是你要去选择学什么,是你必须得去学什么。”孙哲平似有若无地跟他解释,都是些拗口的话,云山雾罩的。

从小学艺术的张佳乐,不太分得清楚医学和药物学有什么区别,他自讨没趣,转过身走回位于房子阴凉角落里的画室,坐下开始画画。

那是一幅油画,画布上画着一个美丽的中州女子,穿着粉红色的洋装,戴着遮住半张脸的帽子,露出的下半张脸轮廓和张佳乐很像,她正坐在窗边伸出手,去够外面树上的一片黄叶,她的嘴唇微翘着,表情生动,身边的光影温柔又灿烂。

张佳乐完成这幅画,安静地看了很久。

“很像你,是你的母亲?”孙哲平端着一杯自己磨的咖啡走进来,咖啡机倒是张伟“自愿帮忙”提来的。

张佳乐点头,这是非卖品,他小心翼翼地将画收起来说:“她受了伤,在暮光公国休养,那里是所有吸血鬼的故乡,我很久没见过她了,但她会经常给我写信。”

“是个美丽的人。”孙哲平很真诚。

如果张佳乐在画别的东西,孙哲平每次路过都会损一下,比如没有新意或者配色奇怪,说严重了会惹怒对方,甚至能让张佳乐蹦起来骂他不懂艺术。但是当张佳乐真正去描绘心中在意的事物时,孙哲平就会识趣地真心夸赞了。

这就是孙哲平搬进来之后他们的相处模式,吵吵闹闹但也有和平交流。虽然他们彼此之间从来不会忘记对方的身份,不会全心信赖对方。但是毕竟同一屋檐下,一直小心翼翼相互提防着也不是办法,大部分情况下,他们不会真把对方当成不得不防的洪水猛兽。

平日里他们都是各忙各的,也算相安无事。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情况会更复杂些。

理论上吸血鬼应该昼伏夜出,但张佳乐不一样,他属于混血,父亲是人类,跟那些食谱上几乎只有鲜血的血族不一样,他喝血可以一顿管很久,不需要颠倒日夜去捕食。

张佳乐自己还是更喜欢和普通人类一样正常作息,他喜欢热闹的集市和舞会。

但现在屋里多了一个人,张佳乐考虑要不要夜间活动白天睡觉,这样能避免跟天敌同一被窝,后来在孙哲平的怒目下,很老实地放弃了这个想法。

“跟你作息相反多好,还没人跟你抢被子。”张佳乐不服。

孙哲平靠在床头,抱着手臂说:“第一,我不想晚上睡觉的时候,有个天敌挂在床头虎视眈眈;第二,我白天在屋子里活动,懒得小心谨慎,吵醒你算你自找的。”

一般人谈不拢的结果是各自摔门而去分道扬镳,这两位谈不拢的时候,却是一起躺上了唯一的那张床。

一开始孙哲平被窝旁放着枪,张佳乐枕头下放着匕首,几天之后两人都受不了了,在和平协商,并且将武器扔到很远以示诚意之后,两人的夜晚终于不再刀光剑影剑拔弩张。

因为这件事,张佳乐为这位新室友做了一个改变,他报名了射击俱乐部,毕竟热兵器从速度和杀伤结果上,还是远超冷兵器。

射击俱乐部感慨于张佳乐对枪械使用的天赋异禀,就邀请他常来当活招牌,张佳乐听不得吹捧,把射击俱乐部变成了自己惯常的活动地点之一。

孙哲平没什么意见,甚至都没担心自己受到的威胁在逐渐变大。时间在这种诡异的习以为常中流逝着,如果不说,都没有人能想到这是一对将对彼此的仇视刻在骨子里的敌人。

至于从某个清晨开始,张佳乐发现自己总是从孙哲平怀里面醒来,而两人都没有因为这过度的亲密被吵醒,就是后话了。早上两个人面面相觑的场景很别扭,大多数时候都是张佳乐先发作,痛骂孙哲平居心叵测,后者则一副懒得解释的样子。

张佳乐一直不知道孙哲平准备让自己做什么。

他还是和以前一样,画画、生活,有时候会因为身体需要而外出狩猎,他不觉得生活中多个看起来暂时无害的人有什么问题,依然乐呵呵地面对新的一天。

只是狩猎的时候,会有个孙哲平不远不近跟在后面,在确定张佳乐的目标都是犯下罪行的人后,他就不会出手干涉。

“不会违反你们吸血鬼猎人的原则吗?”在将一个杀人犯吸血吸到奄奄一息后,张佳乐舔了舔嘴唇上遗留的鲜血,问身后树下站着的孙哲平。

孙哲平一脸无所谓:“有些罪人,一时被包庇或者隐藏着,总需要有人来给他们惩罚的,这些人直接杀了都算便宜他。”

他的表情阴鸷下来,但看向张佳乐的时候又恢复如常:

“再说你最后不是把他们都送进警局了吗。”

今夜满月,他们踏着如水的月色,一起走在回去的路上,张佳乐觉得刚才孙哲平说前半句话的时候表情很怪异,透着一种他说不上来的感觉,他至少不会用这种表情看自己。

张佳乐是个好奇心很重的吸血鬼,他躺在床上翻来翻去想这句话,直到身后传来不满的抱怨。

“安静点,别逼我按着你睡。”语气里的不耐烦已经涌了出来。

张佳乐犹豫了一下,索性将身体朝向孙哲平,小声问道:“孙哲平,我有个直觉,跟我们的合作相关,你是不是想让我帮助你惩罚某个罪人?”

孙哲平闻言也转过身来,面对他。

两人的黑夜视力都很好,两对互相注视的眼睛在黑夜里反射着微弱的光亮。

“没错。”回答言简意赅,没有多做解释。

张佳乐用手垫着脑袋看他,说:“那你一定非常恨他,吸血鬼猎人遇到我们会变得暴戾,理论上你天性里应该更恨我才对,但你今天似乎看我都比提他的时候……额,温柔。”

孙哲平在黑暗中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我们之前约定过,如果对方不想说,不要互相打探对方的秘密。”

张佳乐不高兴:“真不公平,我都没有什么秘密可瞒你,活得简单又坦荡。”

孙哲平说:“半夜往我身上贴,天亮骂我图谋不轨,也算坦荡?”

张佳乐大惊:“肯定没有,不要胡说!”

“这么激动做什么,吸血鬼蹭人脖子的天性而已。”孙哲平懒得跟他计较:“我没遵从天性揍你一顿,只是按住让你安稳点睡,已经够善良了。”

“哦。”张佳乐悻悻然背过身去,过了一会说:“下次你可以把我踢远点的。”

黑暗中没有人再回答他。

半睡半醒间张佳乐想起了一个自己的秘密,他在母亲去暮光公国之后,长时间一个人住在这间屋子,总感觉有人在暗中观察他。他做了一些调查,调查的笔记被他放在床垫下,没有什么结果,他也从一开始的害怕,变成了接受和坦然,反正那个目光没有威胁,但他也养成了一个习惯,在不需要采光的时候,将窗帘拉得严严实实。

后来那种窥视感在某天消失了,可张佳乐保留着一丝不苟拉窗帘的习惯。

孙哲平来了之后,也注意到了这个习惯,会帮他拉好窗帘。

作为同居人,算他有素质。张佳乐想着,沉沉睡去。

(3)

第二天早上,张佳乐睁开眼,刻意保持睡醒的动作不变,看着自己距离孙哲平脖子近在咫尺,半露不露的尖牙,以及自己腰上环着的手,沉默了。

张佳乐起身之后,孙哲平也睁开了眼睛,他看了一眼窗外说:“是阴天。”

窗帘被掀开一角,今天外面云层很厚,但没有下雨,是吸血鬼喜欢的天气。

“张佳乐,陪我出去走走。”下午,写完论文初稿的孙哲平在穿衣镜前整理外套,很自然地提出要求。

正在收拾画材的张佳乐转身,正好看见孙哲平打开了一个金质的怀表看了一眼时间,他顿时识趣地扭过脸去。这种怀表这些年来一直在富商和贵族间很流行,表壳镂空,里面可以放进去重要的人的照片,使用这种怀表的人,有放家庭成员照片的,但更多的是放最爱的人的小像,有妻子,有未婚妻,也有情人。

孙哲平没有问张佳乐要过照片,他当然也没有自作多情地想过里面是自己。

“不想去。”因为这张出众的脸,张佳乐总能收到各种各样的邀约,但他不喜欢付出多余的情感去陪伴任何人。而且越优秀的人靠近他,他就越想避开,这是张佳乐心底的一点小自尊,在他的潜意识里,这些人不可能没有正式的,所谓最拿得出手的牵绊。

孙哲平不慌不忙地整理好,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张佳乐的脑袋,说:“晚上请你去朋友家,吃中州菜你也不想去?”

想到张伟某些时候心情好做的菜,张佳乐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答道:“去,我去换衣服。”

他从一堆画材中钻出来,跑到衣柜前把孙哲平的大衣西装推到一边,千辛万苦找出一件自己的颜色鲜艳、装饰华丽的风衣,戴上贝雷帽,打扮成一只艺术气息满满的花孔雀。

两人离开画廊走了出去,这还是他们白天第一次双人出行,张佳乐以为孙哲平会坐车出去,但他没有,而是和他一起慢悠悠走在马路上。

雾城的天气经常阴雨绵绵,但偶尔也会出现阳光,以防万一,孙哲平拿着伞。

张佳乐看起来不想和他并排,在他前面的大街上乱逛,去看装饰精美的橱窗里。

“喜欢这个?”孙哲平走过来,和张佳乐一起看向一个首饰商店的柜台。

那是一个白金吊坠,形状是一只叼着玫瑰花的小鸟,一颗颗浅红、深红的宝石组成了它的翅膀,它浅金色的眼睛看起来无所畏惧,正要飞向更高的天空。橱窗里面打着灯,暖白色的光映在张佳乐脸上,照亮他脸上的憧憬。

孙哲平看了一眼说:“很适合你。”他毫不犹豫地拉起张佳乐的手臂,推门走了进去。

店长正好在,在看到两人时眼前一亮,走过来推销当季的珠宝。

被热切目光看着的张佳乐有点不好意思,刚想开口说要看一下那个吊坠,孙哲平却直接指着吊坠说:“我买这个。”

张佳乐惊讶地盯着他淡定的侧脸,这个店子的珠宝多数是独家设计款,价格不菲,尤其是这种能摆在橱窗最显眼处的招牌。

在张佳乐呆愣的时候孙哲平已经写好了支票,这条街道不远处就有银行,店长亲自去银行确认了钱款,回来殷勤地将项链包装好,还附赠了今天下午的双人戏票,在孙哲平眼神授意下,直接递给了张佳乐。

“您戴上一定很合适,您值得所有的美好。”店主真诚夸赞。

张佳乐没认真听,抱着包装盒,有点恍惚地走了出去,孙哲平想要离开,店长叫住了他。

“需要玫瑰花吗,先生,我女儿在院子里面刚种出来的,我送您一朵吧。”

“要两朵。”孙哲平正了正帽子:“我们中州人,讲究好事成双。”

张佳乐在店外的树下踢着地上的小石头,孙哲平走过来,将两朵娇艳欲滴的玫瑰插到了项链的包装盒上。

“我就随便看看,你这样我都不敢乱逛了。”张佳乐小声说。

孙哲平说:“我送你东西不需要理由。”

“可我需要。”

“因为适合你。”

“适合的东西也不一定非要不可……”

“你其实心里明白,只要你想要,很容易能得到。但是能让你收下,是送礼人的荣幸。”

张佳乐低头看着盒子不说话了。

孙哲平无所谓地转移话题:“不想逛,那就正好去剧院吧,演出快开始了。”

剧场里上演的是一场爱情悲剧,从两名主角的相爱讲到男主角战死沙场,但结局却不是当下流行的殉情,女主角最终带着悲伤努力活下去。

张佳乐本来就是个有点感性的人,到最后哭得泣不成声。离开剧院,仿佛是配合他的眼泪一般,下了雨,他瞥了一眼身边打伞的孙哲平,看见对方一如既往板着脸看不懂情绪,不满地嘀咕:“你们猎人真冷血。”

孙哲平扫了他一眼说:“为什么要难过,这个结局很好。”

张佳乐惊呆了:“这种结局叫做好?”

“活着更需要勇气。”

“他只是没给你演女主后面的故事,她会爱上别人吗?会拥有自己的幸福吗?万一她环抱着过去孤独终老了……算了至少老了还能在同一个陵墓里长眠。”张佳乐托着腮帮发散思维,怀里的项链盒子往下滑。

孙哲平停下来,看向他说:“项链戴上,别丢了。”

“怎么可能丢。”张佳乐对于他的不信任很不满,但还是很老实地将项链拿了出来,他拿着东西不方便戴,就很自然地递给了对方。

孙哲平伸手接过,转到他身后替他戴上。

“其实,我平时不用买项链。”张佳乐低着头说,立刻想到什么,气愤地扭脸:“我自己原来有项链,难怪最近总觉得脖子空,原来被人抢了。”

“你以后可以一起戴,你母亲送的,和我送的。”

“意思是我的项链你会还给我?”

“是的,会还给你,但我送的希望你也留着。”

孙哲平扣好项链扣子,张佳乐一下子转过整个身体与他对视:“什么时候还,总得给我一个时限吧,我不想和你一直耗。”

一阵风吹来,雾城的雨混合着雾气飘到他们中间,潮湿压抑。

孙哲平低头看向仍然被张佳乐抱在怀里的项链盒子,那里面插着的两朵玫瑰依然娇艳,正好绽放在张佳乐的左胸口。乌云用雨水将整个城市都洗刷成灰暗的样子,张佳乐似乎是这其中唯一的亮色。

“我不会告诉你时限,因为……”

“大孙!”就在这时,雨帘中传来另一个人的惊呼。

孙哲平转脸看去,应声:“小楼,你怎么也在这?”

来人撑着伞走近,有些尴尬地看着对面伞下距离暧昧的两人说:“下午无聊出来剧场看看,看睡着了,大家都离场了我才发现。”

他的眼睛看到了转脸过来的张佳乐,神色一变,目光直直落在张佳乐脸上,知道自己失礼后赶紧移开,但眼里不是惊艳或者觊觎,而像是一种巨大的震惊。

“这是张佳乐,我的室友,这是跟我一个学校的同学楼冠宁,学医,高我两届,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今天晚餐就是去他那里吃饭。”孙哲平不着声色地介绍。

“你好。”楼冠宁伸出手,张佳乐赶紧跟他握了握。

孙哲平在旁边看着,在楼冠宁向前走引路的时候,对张佳乐说:“看来你也不是对所有中州人都有好感嘛。”

张佳乐指着楼冠宁的背影警惕地问:“这人为什么这么看着我,他是……”

“普通人,也许是震惊我俩一起出现。”

张佳乐露出笑容:“那就好。”

孙哲平看他一眼,张佳乐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事实证明当张佳乐知道,哪怕仅是从孙哲平那里确认对方无威胁之后,就会变得很放松,毕竟再怎么危险,普通人他也能自己对付。

张佳乐心满意足地吃光楼冠宁的仆人做的饭菜后,一头扎进厨房里缠着刷碗的仆人问中州菜秘籍。

楼冠宁坐在沙发上,看着厨房门内时隐时现的红色小马尾辫,用那边肯定听不到的声音,轻轻感慨了一句:“真像啊,眼睛几乎一模一样。话说原来他就是你说要带来的人,为什么?”

孙哲平端着茶杯平淡地说:“确实很像,先不说这个。你最近怎么样?”

楼冠宁说:“我马上就毕业了,立刻就回国,后面没打算听家里安排,可能会去平京的医院,你呢,计划怎么样?”

孙哲平点头:“那里需要你,回去是对的。”他避开了后半段的问话。

“你这边,还是按照你之前的想法去做?太危险了。”楼冠宁忍不住接上刚才的话题。

孙哲平放下茶杯,沉吟许久说:“我这边比之前更复杂些……”他抬头看了水晶吊灯一会,带着似有若无的笑容,轻声说:“我现在回答你前面的问题,为什么带他来,想告诉你计划的变数,我爱上他了。”

这个他是谁,不需要解释。

楼冠宁震惊,楼冠宁不解,几乎要跳起来:“你疯了吗?你觉得现在是考虑这种事的时候吗?而且你看上谁不好你……”

客厅的动静惊动了张佳乐,他从门框处探出半个脑袋。

孙哲平眼睛落在张佳乐往外看的脸上,对他笑了笑。

看见不是在吵架,棕红色的脑袋又缩回去。

孙哲平掏出怀表打开,看的时间稍长,“啪”一下关上盖子说:“我乐意。”

楼冠宁坐下,看见怀表后显然更气了,忍着想骂人的冲动,捏了捏眉心:“我还想你的计划需要搬进别人家吗?原来是……但原谅我没法祝福你,大孙,你真的不会愧疚吗?”

“现在是没有人会祝福了,我也不需要,我会按照我的新计划去做。”孙哲平往后靠在沙发上,表情淡漠一如既往,让楼冠宁又担心又头疼。

感情话题被生硬岔开,两人交流了一些别的内容,避开了这件事。

这座房子靠近火车站,入夜后,窗外传来了火车的汽笛声。

楼冠宁听着,语气缓和了些:“但我还是希望你一切顺利,三个多月后,我会先坐火车出发再换邮轮,雾城只剩下你了,你的计划,祝你得偿所愿吧,至于其他……算了,我不想说,说了也没用。”

他看向孙哲平,眼里染上些许悲伤:“如果可以,我真心希望在祖国再见到你。”

“嗯,祖国见。”孙哲平说着,脸上没有太多表情,直到他看见跑到窗边的张佳乐,脸上才展露出平和的微笑。

“你在做什么?”孙哲平问。

“那个汽笛声很熟悉,总觉得脑子里有什么场景,我要试试画下来。”张佳乐趴在窗台上思考。

循着孙哲平目光,楼冠宁也抬眼看张佳乐的侧脸,轻轻叹了口气。

(4)

之后的几天,张佳乐果然全身心投入了绘画中,他画站台上送别的人群,启程的火车,蒸汽机冒出的黑烟。

“不对不对,总觉得哪里不对。”再一次扔掉画稿后,重新勾出线稿的张佳乐坐在画板前发呆。

孙哲平走进来,靠着门站着问:“什么不对?”

“少了什么。”张佳乐将画笔架在翘起的嘴唇上。

“也许你想画一个盛装的女子,在送别她重要的人?”孙哲平观察着地上的废稿。

张佳乐一下来精神了,他重新在画布上忙碌起来,很快,就描绘出了一幅生动的场景:一个衣着考究的女子,站在站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挥手,她的面貌有些模糊,被人群挤得姿态也不算优雅,但稍微用心,就能从这简单的线条和色块中看到她的不舍和难过。

“只能画到这个程度了。”张佳乐长出一口气,看得出他比较满意。

这时房间角落落下一缕光,是被街对面的玻璃反射进来的。

光束穿过窗户落在地板上,将粉尘也照得如同起舞的小精灵。

张佳乐看着那道光,哼起了歌,在屋里转了几个圈,转到窗边,嘴唇勾起,拿着画笔的那只手向前伸,笔尖沐浴在午后的光里,闪闪发亮。

“妈妈是吸血鬼,但她也不是天生的吸血鬼,她怀念热烈阳光下的日子,她说,光会带给我灵感。”这个屋子里只有一个听众,张佳乐也不确定人家想不想听吸血鬼的故事,但他想说。

他思考了一下,忽然笑起来,转向孙哲平:“现在你也能给我灵感了。”

孙哲平走到了另一个角落,他没有接过这个话题,而是开口问:“张佳乐,你知道自己舞步不对吗?”

张佳乐愣了愣,看着自己向前延伸的那只手臂。

“那怎么办?我不好找人教,跟人类贴的太近多少有点……”张佳乐无奈。

“那就找个可以贴近的。”

孙哲平站着的角落有一台留声机,张佳乐有时候会听着音乐找灵感,现在这台留声机被孙哲平唤醒,往外播放着一首轻快的舞曲。

画笔落下,张佳乐没来得及收回的手臂被抓住,手指被扣在另一只手的手指中间,他有些紧张,他喜欢热闹的舞会,也想认真学跳舞,但身份原因确实不太敢跳。

万一太过忘情,在舞会中啃舞伴脖子一口,哪怕是能解决,也会带来麻烦,这么一想,跟吸血鬼猎人跳舞确实合适。

跳过邀请环节,孙哲平强硬地把他拉过来,将他变成了自己的舞伴,带他踩着节奏跳了起来。他明显是喜欢掌控也擅长掌控的那种人,跳过张佳乐意愿,引领他跟随自己的舞步和节奏。他们在屋子里旋转,牵引和抗衡之间,像是对峙又流露出温情。张佳乐一直依托孙哲平的力量行动,但也拒绝完全屈服于他。

无论如何,他们真的很合拍。

原来我可以跳得那么好啊,张佳乐感慨,也不在意自己跳的是女位,毕竟他以前只祈祷自己别踩到人,现在却能让每一个脚步都踩在节拍上。

舞步随着音乐突兀地戛然而止,就如它突兀地开始一样,莫名其妙又合情合理。

这一刻,张佳乐抬起头看孙哲平的眼睛,觉得自己可能永远不可能再去邀请谁跳舞了,如果要做自己的舞伴,没有人会比孙哲平更合适。

不知道是不是有片云飘过来遮蔽了阳光,屋子暗下来,气氛也变得微妙,两人站在屋子正中央,脸靠得很近,近到可以看清楚对方眼中自己的轮廓。

张佳乐蜷了蜷指尖,想要从对方肩膀上放下手,扣在他后腰的手却猛然收紧,让他们的身体完全相贴。

内心深处涌起不安,张佳乐想说些什么改变这个怪异的气氛,但孙哲平眉宇间越来越深的川字纹让他莫名心疼。如无缘由地跟随舞步一般,张佳乐追随本能,轻轻踮起脚尖,吻了孙哲平的唇角又快速离开。

亲完之后他脑海中一片空白,却清楚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这次的吻不再有武器黄雀在后,像是开启了什么隐秘的开关,孙哲平很快反客为主,低头用力吻了回去,不像张佳乐那样浅尝辄止,而是势如破竹的深入,两人呼吸缠绕在一起,彼此耳边只剩下潮湿的水声和剧烈的心跳。

张佳乐忽然想起来孙哲平说过的一见钟情,他在想,这种情感是否是从遇见开始积累,直到爆发,霸道直接,没有告白没有过程,甚至没有对天敌身份的犹豫。

原来这些日子,两人都在一点点试探着界限,每天都在以微不可见的进度靠近。

拥吻的战场随着孙哲平刻意的引导慢慢转移到走廊,两人靠在墙上继续着唇齿间的探索,孙哲平背着身摸索一下,打开了通往卧室的门。

平日里两人的睡觉流程很固定,其中一个躺下都快睡着了,另一个才懒洋洋爬上床,背对着对方躺好。而今天却变成了两人纠缠在一起,难解难分地同时坠落进无尽的狂潮中。

“等等……”场面失控前,张佳乐勉强支起身体,抓着孙哲平的肩膀问道:“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是什么都不想对我说吗?”

“我爱你。”孙哲平语气中带着深重的呼吸声,用中州语说了一遍,然后他紧盯着张佳乐,用三种不同国家的语言又重复了一遍。

“停下停下,我会以为你是在炫耀自己的口语的。”张佳乐笑得双眼弯弯。

“我在炫耀你也爱我。”

张佳乐轻轻抬起下巴:“这不是我该炫耀的吗。”

于是从这句话开始,所有的情感都失去了控制。

床单是顺滑的丝绸,枕头很柔软,这些东西于他们都很熟悉,可是皮肤紧紧相依的触感对彼此来说却很陌生。两人都觉得自己疯了,才会对这熟悉又陌生的一切恋恋不舍,舍不得从这场缠绵中先离开。

这个午后,张佳乐第一次看见窗帘被风掀起一小角时,天还是浅灰色,透着微光,等屋里的喘息和呻吟平息后,窗帘又再次被吹起,后面已经是一片漆黑。

和孙哲平交换了一个温柔的吻后,张佳乐想到了什么,趴在他胸前,用手挑开他汗湿的额发,低低笑着问:“第一次用这种方式征服猎物?感觉如何?”

孙哲平把他乱动的手指按住,脸上留着情动后的餍足,嘴角上扬:“不错。”

“那我能提一个煞风景的话题吗?”

“那就别提。”

张佳乐说:“偏不,不趁现在你心情好问,我就得另找机会了。”

他将红发拨到耳后,用手撑着脸接着说:“我听说,你们吸血鬼猎人很大一部分力量来自猎人徽章,交换条件是承担诅咒,必须要在身体从盛转衰之前,亲手杀死一名吸血鬼,用吸血鬼的血冲刷徽章带来的影响,如若违抗,身体会迅速苍老,真的假的?跟我在一起,真的不是在违抗你自己的本能吗?”

孙哲平凝视他的脸良久,忽然搂住他一个翻身压倒,在对方流露出的惊讶和恐慌中,挑眉道:“你非要我承认,看到你就控制不住,需要用点另类的方法排解吗?”

他用手固定住张佳乐本能想要偏向一边的脸,强迫他直视自己,同时手指轻轻描摹着他的五官轮廓,在对方的不安渐渐被安抚,不再想要逃离后,低声笑着说:“虽然这个方法我很喜欢,更不介意一直这样。”

张佳乐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他看见孙哲平在房间书桌前写东西,间隙里依然时不时打开怀表看一眼。张佳乐借着被子的掩护偷看,心里慢慢涌上一点后知后觉的不满。

“醒了?”孙哲平站起身走过来。

张佳乐看着他动作温柔地想扶自己起身,后仰了一下,又躺了回去,眼神漠然地说:“孙哲平,我想知道你和我的合作,想要我做什么?”他露出的肩膀上有暧昧的痕迹,眼神却很疏离。

孙哲平居高临下地看他,却没有睥睨的感觉,他面带些许疑惑,但还是回答了:“至少现在,只是想要你,想和你在一起。”

张佳乐的手在被子下捏紧了床单,冷着脸看他:“对你而言,会随着时间变是吧?不如给我准话,到什么时候?到你还我项链吗?”

之前被楼冠宁打断的话题,重新提了起来。

“我没法跟你说时限,但我保证你在我身边的每一天里,给你所有的爱。”孙哲平的眉间又拧了起来。

“以后呢?是觉得长生种族不在意自己在某段关系中的位置,还是我不会出现在你的以后?哦对了,我才想起来,传说中猎人也可能成为长生者,除非任务未完成,且身体因为病弱衰退到承受不住徽章,才会被诅咒吞噬老去……”

张佳乐越说越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他只觉得心里堵得慌,这个人是突然闯入的天敌,结果自己不仅动心到愿意全然交付,甚至在给出对方可能最不需要的关心。

而对于孙哲平来说,可能都没太把这段关系放在需要认真考量的位置上。

孙哲平坐到床沿,静静看着张佳乐蜷成一团,似乎也没什么处理当下情况的经验,只是伸出手,放在他捏着被角的手上。

张佳乐缩回手,偏过头不看他:“差不多得了,孙哲平,就算只看眼前,即使我只是个合作者,我也不想有一天,需要面对你未婚妻或别的什么爱人。”

“什么?”孙哲平满脸不解。

张佳乐一脸不满地露出半张脸说:“我不知道你怀表里面放的谁,我能看一眼不?”

孙哲平无语地盯了他一会,掏出了怀表扔在床上:“这是我养父在世的时候用的,现在留给我用,我什么都没动过,你就纠结这个?”

张佳乐迅速钻出被窝捞过来,小心翼翼地掰开怀表看了一眼,盖子内侧是一整块珠贝磨成的平面,雕刻着两行小字:总道春来能再遇,未知花逝北风中。

字他都认识,但连起来张佳乐读不懂。

“什么意思?”张佳乐挠挠头。

“他想表达一些对故人的情感。”孙哲平收回了表,看着眼带迷茫闭嘴不语,已经开始往被窝里回缩的张佳乐,忽然觉得很可爱。他单膝撑在床上,再次俯身吻下去。

两人间的温度再次升高,莫名觉得理亏的张佳乐老实地回应着,伸出手环住对方的后背,拉着他一起重新溺于这场春末的涟漪。

(5)

画廊里的日子好像也没什么改变,反正住在里面的两人只是从同床共枕的关系变成同床共枕的关系而已。

要硬说有什么不同,也就是张佳乐终于可以承认自己对温暖的依赖,夜里会主动寻求相拥入眠,而不需要半夜别扭地去靠近热度。而孙哲平也终于知道,混血吸血鬼小画家也许不是本能要去咬人,而是在这个曾经空荡荡的家里孤单太久,才等来一个可以贴近的依靠。

两个人像两段波浪线,轨迹在固定的地点相交而过,又彼此错开,去过自己的人生。

这一天,张佳乐卖出去一幅画,带着好心情关了门,笑着往楼上走,却看见孙哲平一脸凝重地坐在书桌前,盯着手里的红色皮质封面的本子若有所思。

张佳乐见过那本笔记本,上面尽是一些他看不懂的字母符号,于是只倚在门口看孙哲平,不说话也不进门,直到他抬头发现自己。

“你今天很高兴。”孙哲平合上本子。

“有个人给我的画出了最高价。”张佳乐走进来,靠在他的椅背上:“你看起来不高兴。”

孙哲平将人捞过来,按在书桌上:“刚才是,但你来了我就高兴了。”

张佳乐手向后撑住,压到了那本红色笔记本上。

“这个先收好,这是我的药物学研究笔记,我可不想弄上些奇怪的东西。”孙哲平打开抽屉,将本子扔了进去,又说:“这个对我很重要,如果我哪天去学校没带,你看见了就帮我拿过去……当然,有太阳的时候就不用去了。”

张佳乐眨眨眼算是同意了,在对方倾身过来之前,他又看了一眼那个抽屉,心想终于可以理直气壮提要求了:“那这次不许咬盖不住的地方,如果去你学校……被别人看到不好。”

“实在忍不住也没办法。”孙哲平笑着做了回应。

孙哲平对笔记本的叮嘱很快就派上了用场,几天后,张佳乐就看到了空荡荡的书桌,以及孤零零躺在桌上的笔记本。孙哲平的课表就在桌上,张佳乐知道今天他有课。

所以说,本子要送过去给孙哲平?张佳乐想着,打开本子翻了翻,入目皆是乱七八糟的化学式,旁边是一些晦涩难懂的批注。

他把本子拿在手里,心里有些紧张,这是少有的能接触孙哲平在玫瑰街52号之外生活的机会。

张佳乐打开孙哲平买的新衣橱,找出他送给自己的,量身定做的一套新衣服。

张佳乐记得这套衣服被裁缝店送来的时候,他第一次在穿衣镜前试穿,孙哲平从背后环住他,头放在他的肩膀上,在他耳边低声说:“这颜色和材质很适合你。”

当时的张佳乐转过头,贴着爱人的脸笑着说:“而且和你今天身上这套西装很搭。”

他们顺理成章地在镜前拥吻,张佳乐甚至还清晰记得两种衣料材质摩擦的细微响动。

张佳乐在记忆中巡梭一番,确认孙哲平今天出门时自己虽然睡得还迷糊,但道别吻落下时看到的就是那天那套西装。脸上微微发烫,他对着镜子收拾了好一会,才走进了雾城的小雨中。

顺着大学的林荫道,张佳乐很快找到了孙哲平这个时间点所在的教学楼。他在二楼教室门口徘徊了一会,门终于开了,不时有学生从教室走出来。看见学生们的目光纷纷聚集向自己,门口站着的张佳乐悄悄往走廊的柱子后缩了缩。

“请问你是在找人吗?如果有空的话可不可以……”有两名胆大的学生上来搭讪。

“我……在等他!”张佳乐终于看到孙哲平出现,如蒙大赦。

两个搭讪的学生回头看了一眼,其中一个小声嘟囔了一句“就说他没那么安分”,另一个附和了一下同伴。

张佳乐立刻抬起眼睛,很想听到他们更多的对孙哲平的看法,但两人都瞬间泄了气,带上一副“果然如此”的复杂神情。

孙哲平不是一个人,他跟在一个穿着随意,但是身材高大且气质出众的中年男子身后,两人很正经地交谈着什么,时不时笑一下。

张佳乐站在原地犹豫着,思考要不要上前。

搭讪的人移开,露出张佳乐的身影,孙哲平立刻发现,走了过去,目光先微眯着扫过那两个离开的背影,又落在张佳乐脸上。

“来送你的本子。”张佳乐将笔记本递给他,想要离开,却被拉住。

孙哲平拉着他来到中年男子面前,开口说:“介绍一下,这是我学习药理学的教授,安德森。”

他转向安德森教授说:“这是张佳乐,我的……”他停了下来,似乎在想措辞。

“我知道。”安德森教授眯着眼睛打量了一下张佳乐,笑着说:“孙,你把他带过来的时候,像是在骄傲地展示自己的宝藏。”

张佳乐有点不好意思地打了个招呼,又想要离开,孙哲平以送他为名跟了上去。

此时距离上一节课结束已经过了许久,再加上下雨,楼下行人寥寥无几,孙哲平撑开伞,将两人笼在伞下,借着伞的遮挡,将张佳乐拥在了怀里。

张佳乐尝试挣脱未果后说:“你不怕被别人看到吗?”

“无所谓,你穿这身真好看。”孙哲平夸他的时候向来真诚。

张佳乐低头笑笑说:“行吧,你赶紧回去准备下一节课,我走了。”

“怎么这么着急?”

“在这里不舒服。”张佳乐透过伞的边缘偷眼看楼上,窗户边隐约有个人,他顿时浑身难受,那感觉有点像当初被暗中窥视。

眼看张佳乐要跑,孙哲平揽着他的腰将人拉回来,低头吻了一下,动作甚至带点轻佻,他看着张佳乐犹豫着小幅度挣扎,不由得伸出手,在他腰窝掐了一把,笑着说:“那就回我们的家等我。”

他捏到的是张佳乐腰上的敏感点,昨晚那里还被他留下了指痕,吸血鬼愈合快,痕迹应该不在了,但这一捏除了痛和麻,还勾起了些让人脸红的回忆,气得张佳乐几乎蹦起来怒吼:“那是我家,地方这么小,装不下你,不许回来了!”

张佳乐撑着伞气鼓鼓地扭头想走,又被孙哲平按住啃了一口脸颊。

目送张佳乐的背影一路小跑远去,孙哲平转身回到了楼上的办公室。

安德森教授站在刚才张佳乐看到的窗户边,见孙哲平回来,带着掩藏不住的调侃笑意说:“孙,你在学校外的生活不在我的管辖范围内,但还是不要轻易展露给你的同学,过于高调,他们该议论中州大少爷来留学也不甘寂寞了,传回家可对名声不好。我知道你一直努力和刻苦地学东西,但这有时候是堵不住流言的。”

“没关系,我私底下怎么样,也能名列前茅,管他们说什么。”

“你是说不在乎,但平时却做得很好,只有刚才那位,似乎是你的例外,你甚至在你的教授眼皮底下,也敢和小情人厮混这么久?”

孙哲平没立即回答,理了理袖口,随意地在旁边的椅子坐下,翻开笔记本漫不经心地说:“我独在异乡,有个交往对象很正常,再说他不一样,他很好看也很有趣,我离不开他不是应该的吗?”

“以你的家底,私下当然没关系。”安德森教授看向孙哲平,话锋一转:“可是据我所知,你们中州的家庭,尤其是你这样的家庭,不太可能接受你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你是私下瞒着的吧。但你已经把人带到自己的圈子中,证明他很重要。”

孙哲平无所谓地说:“家里没人能管我,而且这些以后再说,现在想这么多没有用。他们把我惹急了,大不了我拿来足够的钱,定居西大陆不回去了。”

安德森教授挑眉,了然地点点头,又问:“你很信任他,他拿着你的笔记本到处跑,你就不怕自己的成果被盗走吗?”

孙哲平抬起眼睛笑了笑:“他又看不懂,他甚至连我在学什么都不知道。”

安德森教授也笑了:“是单纯的金丝雀啊,那很好,看他的穿着打扮,你对他应该很好,至少在金钱方面。”

“嗯,是花了不少钱,他还觉得自己住的地方太小了,我还想要买套房子送给他,毕竟我也要一起住呢,啧。”孙哲平将笔记本合上,捏了捏眉心,接着说:“买还是要买的,不过战争山雨欲来,家里生意遇到了很多阻碍,想从那边弄来钱没那么容易。”

“那你确实应该头疼,有时候安全感是需要金钱堆砌的,互相的吸引力是暂时的,可你看起来想要稍微认真点,那就有压力了。”安德森教授轻轻摇头。

孙哲平有些烦躁地将笔记本放在桌上,拿起旁边的钢笔无意识地打开又盖上,皱着眉头看窗外:“教授你不做生意你不知道 ,最近东西大陆的贸易线上,竞争对手全都冒出来了,有些家伙的手段可太讨厌了。”

安德森教授坐下来,双手交叉沉吟了一会儿,严肃地说:“孙,我不做生意但是也对你家的困境有所耳闻。其实,每个时代,都有最适合的手段可以用,有时候,做生意不能只靠自己的产品出众。你还是太年轻了,为什么不想着自己也给对手找点麻烦呢。我觉得有种买卖,你可以试一试。”

孙哲平听罢,眼睛转过来,思考了一下又转过脸,整了整衬衫的领子,正襟危坐看向对面,原本躁郁的神色中带上了一点兴致,回答道:“要不,您详细说说?”  

(6)

张佳乐这几天出门都是直奔射击俱乐部,没有四处乱逛,只因他再次感受到了一些奇怪的窥视,这种感觉从一年前消失后就没有出现过。

以他吸血鬼的敏锐直觉,这种目光似乎还是没什么威胁性,但随时处在注视下,依旧让他心里发毛。

这一天,离开射击俱乐部后,张佳乐沿着各个建筑的屋檐,快步往家里走去,他在白天的大街上不敢用吸血鬼的速度移动。

走到某个街角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转身去往与家不同的另一个方向。

这条步行街靠近尽头,有一家店特别显眼,那是一家咖啡店,同时也做卖花的生意。店门口摆满了各色鲜花,从门口雨棚一直挤到道旁树下,雾城所有品类的切花在这里都能找到。

张佳乐在门口停下观望,过了很久,花店老板也没有出来,他疑惑地走了进去。

走进门,张佳乐就听见了店老板的声音,那是一个老太太。

“年轻人,我一直用这种药,没问题的,我的关节痛是老毛病了。”

随后,张佳乐熟悉的另一个声音响起来:“太太,这个药副作用太大,而且你也说这种药长时间用有点贵,你可以试试我说的那种。”

“哈哈,年轻人,有很多人告诉我各种偏方,我不能全部买下试一遍啊。”花店老板笑得和蔼。

张佳乐走了过去:“太太,你可以试试,这位先生是马上毕业的医学生,可以相信他的。”

花店老板看过来,笑容可掬:“是画家先生啊,那我就试试吧,谢谢你,年轻人。”

“画家先生是来买花?其实不用亲自过来,我每周都给你搭配好送去就好,下个月的花材清单我给你找找。”说完她转身走去了后面。

店子另一边,楼冠宁端着一杯咖啡,有些意外地看向张佳乐。

张佳乐跟他打了个招呼:“楼先生来喝咖啡?”

“嗯,我在改毕业论文最终版,压力有点大。就出来转转,这里环境和装饰不错,尤其那几幅画。”楼冠宁放下杯子。

张佳乐转脸看去,骄傲地说:“那几幅都是从我那买的。”

“确实不错,你色彩运用真好。”楼冠宁看向笑眯眯的张佳乐,刚想继续聊审美,便立刻注意到张佳乐脖子上欲盖弥彰的丝巾下一点红痕,不由轻咳了一下,立刻抿了一口咖啡,说道:“请你喝咖啡?这里特调不错。”

“我自己基本不喝咖啡,但经常路过看看,如果有什么特别的新款咖啡豆,会打包一份带回家,万一有人喜欢呢。”

楼冠宁盯着咖啡杯,低头微皱眉沉吟片刻,抬起头又问:“你不住在附近,是从哪里路过?”

张佳乐说:“那边那条街的射击俱乐部,我经常去。”

楼冠宁一口咖啡差点没呛出来,咳嗽了一会后,他在张佳乐担忧的目光中摆摆手:“没事,你练了很久?”

张佳乐思索片刻:“没多久,大概从三个月前吧,但成绩不错,今天全是十环。”

楼冠宁算了算孙哲平搬家的时间,确认对上之后,表情复杂地屈起手指敲敲眉心,点头说:“很厉害。”

花店老板走出来,递给张佳乐当季鲜花清单。

“鸢尾、向日葵、绣球……这些是绘画素材,要留长一些保持原貌。另外我以后每周要再订两束,装饰家里用,可以稍微修剪一下,要玫瑰、虞美人……”张佳乐在清单上点着。

花店老板笑着说:“画家先生终于开始装饰家里了,我向你提了好几次建议呢。”

“以前无所谓,我吃饭就自己随便煮点东西配面包,但现在有人一起正经吃饭了,想要有些仪式感。”

楼冠宁抬起眼睛,手指轻轻敲了敲杯子。

花店老板露出宽厚和了然的微笑,点头继续说:“装饰餐厅?餐厅我建议用大一点的花材,比如百合。”

“卧室也要,但薰衣草和百合这些香气重的先不要,我很喜欢,但我不确定我的……室友会不会过敏。”张佳乐思考了一下,划掉了几种花卉。

“他什么都不过敏。”楼冠宁看着他认真又犹豫地挑花材,在旁边忍不住接了一句。

张佳乐想了想说:“但张伟偶尔也要一起吃饭,不知道他过不过敏,算了。”

花店老板很快就打包好了花束和咖啡豆,张佳乐抱起三大束花加一包豆子准备离开。

“我送你去出租车那吧。”楼冠宁看着他大包小包不忍心,主动站起来帮他拿了一部分东西。

两人走在路上,张佳乐突然开口道:“楼先生,我想问……”

楼冠宁一惊,脚步一顿。

“……医学和药物学有什么区别?他不爱跟我说这个,嗯?楼先生你怎么了?”张佳乐转身。

楼冠宁尴尬一笑:“没事,我给你简单说说……”

“哇,那很棒啊,以后他能研究出成本更低、副作用更少的药么?”张佳乐低头一笑:“但想象不出来他做研究的样子呢,我不敢去他学校看,总觉得……不太好。”

楼冠宁听着张佳乐小声自言自语,一直欲言又止,眼看快到主干道,不由得脱口而出:“他只是有时候沉默,但人其实还是……”他想了半天没想到该用什么形容词,毕竟从张佳乐的描述,他完全想象不出这两人的相处。

“你不用担心。”张佳乐笑着看他:“如果我想用枪口对准谁,我肯定不会想要买花装饰有他在的房子。”

楼冠宁想了想,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点头说:“那就好。”

“祝你毕业顺利。”张佳乐对楼冠宁挥挥手,坐上了出租。

车子开走,楼冠宁敛起笑容,站在原地看向地面,眉头慢慢皱起,叹着气轻轻摇了摇头。

张佳乐下了出租,看到邮差在家门口停留。他抱着花走过去,打开了邮箱,掏出来一封纹样异常精美的信笺,此时角落里的窥视感猛然变强。张佳乐快步进屋关门,将令他心慌的感觉挡在外面。

“孙哲平,我收到了一封舞会的邀请函。”张佳乐推门进屋,一边往桌上花瓶插花一边说。

“拒了。”孙哲平头也不抬,片刻之后发现对方很沉默,便抬起眼睛看了一眼:“花不错,你喜欢这种?以后我去买。”

张佳乐没回答后半句,只注意到了前两个字,因为出色的容颜和画技,他以前是舞会上被邀请的常客,但自从他身边多了一个人,那些交际就慢慢离开了他的世界,但张佳乐本人却意外的没怎么在意。

此刻他看向孙哲平,这个人这几天似乎更忙了,经常不在家,在家的时候也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幸好张佳乐不算生人,两人之前照旧很亲昵,但也就只有这点亲昵。

张佳乐一点都不怀疑只要自己想要,孙哲平会买来整个花店的花,然后继续在花团锦簇中忙自己的事情,可惜张佳乐要的不是一屋子的花。

“可是他邀请的是我们两个。”很久之后,张佳乐说着,将请柬递了过去。

孙哲平接过请柬,打开看了看,说:“可以去。”

“为什么?”

“因为他们默认了你在我身边。”孙哲平将请柬放在桌上,指尖点了点,划过落款的威尔逊公爵的名字,这是雾城赫赫有名的贵族,掌握着多条与东大陆国家贸易的渠道。

张佳乐不高兴了,声音大了点:“你在说什么,听起来好像我是你的私人财产。”

孙哲平看着他,站了起来,这种目光如此熟悉,张佳乐顿时腿一软,这是条件反射,毕竟此人解决问题的方式委实有点……直接。

“等等,有客人预约傍晚要来取画,这时候不行。”张佳乐在对方逼近时,后退了一步想跑。

但孙哲平却没有像平时一样用肢体语言回应他,而是用轻柔得不像他本人的动作将张佳乐拉回来,搂在怀里。

“张佳乐,你是我的,但你永远自由。”孙哲平将脸埋在张佳乐肩膀上。

这次的温柔语气不算特别反常,但张佳乐莫名冒出几分心动,他感觉脸有点发烫,回抱了对方一下,小声说:“是你的,我就开个玩笑。”

回应他的是锁紧的怀抱和轻到几乎听不见的叹息。

拥抱、接吻、做爱……他们两人早已习惯做情侣之间会做的事情,但也清楚彼此之间总有道迈不过去的隔阂。别说山盟海誓,他们甚至很少说情话,尤其是孙哲平,张佳乐就没指望过他向自己承诺什么。

但这次好像不一样,在这个阴冷的午后,在这间阳光微弱的卧室,从一个貌似普通的拥抱中,张佳乐想,自己或许看到了不一样的孙哲平,一个他想要紧紧抱住,想要跟他说我不会离开你的孙哲平。

这个拥抱持续了很久,张佳乐算着时间,提醒他:“差不多了吧,你刚才就压我头发了。”

孙哲平低笑一声,将手指下移了一些,问:“你的客人预约的几点?”

“他等下马上会来!”张佳乐慌张地推开他意图不轨的手,连滚带爬往楼下跑:“没时间给你乱来。”

孙哲平看着他的背影,抱着手臂,嘴角带起一点弧度,那点温暖的笑意转瞬即逝,消失在他转脸看向桌上的请柬后。  

(7)

张佳乐喜欢舞会,他可以在白天出行,但吸血鬼的天性让他在夜晚的灯红酒绿中更加如鱼得水。

两人坐在汽车上,往公爵的府邸去,张佳乐趴在玻璃窗边上看着明暗交替的街灯,有些感慨:“很久没去那么热闹的地方了。”

他回身看孙哲平,想了想贴在他的肩膀上问:“你确定要说我是你的伴侣吗?”

“当然。”闭目养神的孙哲平睁开眼睛。

张佳乐嘟囔:“那多可惜啊,那些漂亮的小姐都会绕开你走了。”

“有什么可惜的。”

张佳乐想了想说:“不可惜吗?我觉得你应该是那种……额……刚知道你很有钱的时候,我还以为你会是那种花花公子呢。”

孙哲平转眼看他,目光凌厉:“和你以前遇到的那些一样?”

张佳乐脸一下子涨红了,脑袋拼命摇着:“谁遇到过了?我是听别人说的,你长得英俊,家世好,又来自神秘的东方……”

“原来我在你眼里是这样的,那确实不可惜,我有你就够了。”孙哲平把他揽过来,让他脑袋靠在自己肩膀上:“我没时间,也没兴趣,白天时间都在课业里,晚上精力都消耗在你那。”

这句话之后,一直沉稳开车的张伟咳嗽了一声,方向盘抖了一下。

听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张佳乐脸红得厉害,他挣开孙哲平的怀抱缩到一边,小声说:“我妈妈以前也是留学生,她的同学白天也要上学,晚上也没看见谁这么安稳。”

“张佳乐!”孙哲平皱眉,沉吟了一下问道:“你是对我不放心还是单纯想把我往外推?”

张佳乐沉默了,背对孙哲平一点点挪过去,挨在他身上说:“不真实,我,你,我们。”

孙哲平盯着他垂在自己肩上的棕红色小马尾,心里明白了什么,他将张佳乐搂过来,让他的头放在自己膝盖上,低头吻了一下他的鬓角:“你有权质疑,我只能告诉你,相信我就好,我会证明给你看,我没骗过你。”

张佳乐抬起眼睛笑了笑。

张伟翻了个白眼,将汽车停在了公爵府门口。

府邸内,灯光璀璨,衣香鬓影,张佳乐挽着孙哲平的手臂,走进音乐和华服装点的大厅。

一般来说,两个男人的组合还是有悖于当前社会的主流认知。但这里是热爱寻求刺激的名利场,只要那个男人足够有财力或权势,以及他的男伴足够美貌,人们除了会偷偷行注目礼外,也不会去当面指摘。

所有人都默认了他们是一对,因此没有人去打扰他们。

“跳舞吗?”

“嗯。”

很少在舞会上被冷落的张佳乐此时却有点开心,和在暗室中滋生的复杂情愫不同,他们现在可以站在所有人面前,他有种自己对孙哲平独一无二的真实的骄傲感。

正当孙哲平牵着他走向舞池的时候,这一小片区域忽然安静下来了。

两人回头,看见一个体型高瘦,面露威仪的中年男人,在衣着华贵的一干人等簇拥下,往他们的方向走来。这个中年男人面容五官非常立体,像是博物馆中的某座雕塑,张佳乐确定自己在哪里见过这张脸,可能是哪张报纸或者哪本杂志。

男人有一张看一眼就让人心生畏惧的脸,但张佳乐却莫名觉得有种奇怪的亲近之感。

“孙,你来了,欢迎。”男人伸出双手,向孙哲平走来。

“你好,威尔逊公爵。”孙哲平走上前给了他一个拥抱。

威尔逊公爵转脸看张佳乐,伸手致意同时笑着说:“也欢迎你,可爱的孩子。”

张佳乐从孙哲平身后走出来,赶紧去握他的手:“你好,公爵大人。”

威尔逊公爵说:“即使在这样的舞会上也要粘在一起,你们感情果然很好。”

张佳乐看向孙哲平,后者回给他一个宠溺的微笑。

“但现在,把你的爱人借给我一会儿,我们有些正经事情要聊。”公爵继续笑着说:“我会尽快把他还给你,不会耽误你们的美好夜晚。”

孙哲平轻轻拍拍张佳乐的肩膀说:“去吧,我看过了,进门往左边走有你喜欢的草莓蛋糕,累了花园后面有亭子。”

张佳乐点点头,目送他离开后,自己也走开,落单的张佳乐果然遇到了搭讪,在应付了一波人后,他端着装蛋糕的碟子往外走,坐在花园最安静的角落亭子,吃着蛋糕发呆。

“嗨。”一个甜美的打招呼声从他身后传来。

张佳乐一愣,转过身看去,顿时惊艳了一下,那是一个异常美貌的少妇,有着白腻的皮肤,殷红的嘴唇,微卷的金色头发搭在肩膀上。

“我叫丽莎,公爵的女管家,你等你的爱人?”

张佳乐张张嘴,想了想,犹豫地点点头。

丽莎转了一圈站在他面前,自顾自说着:“真羡慕你们,他看起来很在意你,我怎么就被爱人抛弃了呢?”

“啊,你?谁会这样做?”张佳乐震惊,毕竟眼前这位美成传说中的女神。

丽莎耸耸肩:“无所谓,我都忘了他的名字了,不过我会为你未来担心,可爱的孩子,你知道的,男人嘛,如果你不在他的未来预期中,那你们就危险了。”

张佳乐有点警惕:“为什么跟我说这些?”

丽莎笑起来,露出一对月色下泛着银光的锋利獠牙:“因为我们是同类啊,我不帮助你,谁能帮助你?”

孙哲平是在花园亭子外找到张佳乐的,此时夜已经很深,没有月亮,张佳乐独自一人站在满天繁星下分辨星座,听到熟悉的脚步声也没有回头。

孙哲平从背后抱住了张佳乐,轻轻推着他往角落走,将他摁在墙上接吻,这个吻带着酒气,急促而强势。

“心情不好?”张佳乐伸出手安抚,将他的头按在自己肩膀。

“看到你就好了。”孙哲平哑声说。

张佳乐知道这句话之后,不会有任何关于孙哲平现状的信息,他在心里叹了口气,握住对方的手。

“别在别人家里这样,我们回去吧。”张佳乐轻轻说。

“嗯,回家。”孙哲平点点头,两人并肩往外走去。

张佳乐回头看了一眼灯火辉煌的宅邸,某扇落地窗后,有个穿着长裙的剪影。

两人上了车,车子开进了夜晚的雾气中。

落地窗边多了另一道身影。

“给公爵请安。”丽莎提了提裙摆。

“如何彻底控制一个人类的方法,你告诉那孩子了?”威尔逊公爵走到窗边看向外面。

“是的,是个单纯的孩子。”丽莎低声回答。

威尔逊公爵轻哼了一声:“不单纯也不会喜欢上一个人类纨绔。那个在自己国家和家族风雨飘摇的时候,还只顾着在异国厮混的家伙。当然,对我们是好消息,这样的人对我们有利用价值。”

丽莎脸上露出了一丝难过。

威尔逊公爵接着说:“你不用担心,只要他有心,吸血鬼的孩子怎么样也轮不到被一个人类玩弄抛弃,他如果足够聪明,会过得很好的,只要他不和他母亲一样愚蠢。”

丽莎想了想,问道:“公爵,冒昧问一句,他的人类情人,你们生意谈得怎么样。”

“当然顺利,想留在异国,还要养一个生活精致的小情人,支出可不是小数目,先不说上次搬空礼服新品货架,连新车也是登记在小情人名下。为了能继续在这里的安逸生活,他需要大量的钱,他养父的遗产不全留给他,想要自己赚,可没法从正经生意中获得。帮我们,他自己也能获利。”

丽莎点头说:“他果然对那个画家不错,如安德森说,他之前在校表现克己,但私底下有在校外跟人同居的传闻,有一天更是突然将肯定不会被自己家族承认的情人带到公开场合,还表现得很依恋。那个画家,是他的软肋。”

威尔逊公爵冷笑:“从派去监视的人那里传回的消息看,是会存在很长时间的软肋。”

丽莎叹气:“那个画家也很在乎他,听我说话的时候一直在无意识为他开脱,他是半吸血鬼这件事,对方似乎并不知情。”

威尔逊公爵对着窗外的夜空眯起眼睛:“是的。不过,我们不能全信商人家庭出身的少爷,但不知道该说他有眼光还是运气差,遇到的是我们的同类。也就是说再不济,我们还有那个单纯可爱的孩子。多么纯真貌美的一张脸,背景还很干净,生活也简单,谁舍得怀疑他?真期待啊,恐惧被抛弃的金丝雀在枕边亮出的獠牙,把自以为是的人类永远留在吸血鬼翅膀投下的阴影中。”

(8)

钟楼里的钟敲响了三声,画廊二楼,刚被灌输了一些吸血鬼知识的张佳乐睁着眼躺在床上。

雾城的夏天不算炎热,张佳乐转脸看自己身边盖着同一床薄被子的孙哲平。

孙哲平比他怕热,被子只盖到胸下一点,睡袍的领口敞开着,露出一段脖颈。

那段脖颈平时会从衬衫领子中露出来,张佳乐再怎么情动也不敢在上面留下痕迹的。

“只要他还在爱你,你就可以用标记的方法,让你们的血融合在一起,这样他就只能和你分享生命,再也离不开你。”从未联系过的吸血鬼家族,这么教导他。

那个美丽的人,在他面前说着最诛心的话,完完全全击中他最恐惧的点。这种“关心”,反而让他不安和警惕。

可是,就是这个位置,只要一口,这个人就完全归自己了,是完全的占有。想着想着,张佳乐从侧脸慢慢变成了侧身,身体蜷起来,小心动作着,离孙哲平更近一步。

但他凑过来又缩了回去,脑海中首先回想起,其实丽莎教自己的知识自己都知道,他的妈妈早些年告诉过他,但她也告诫过他这是不对的,这样留下的爱一点意义都没有。

张佳乐的目光穿透黑暗看向空无一物的墙壁,很久之后,他又想,不知道这个方法对吸血鬼猎人有没有效果,对方鲜血的灼烧感仿佛还在他的喉间,他有点不敢想吸血鬼标记的后果。这是比欲望拉扯更现实的命题。

“你怎么了?”孙哲平突然睁开了眼睛,一眼就看到了张佳乐空茫的双眸。

“哦哦……没什么,是不是降温了,有点冷。”张佳乐裹紧了被子。

知道他血脉中对温度还保留着敏感,孙哲平伸出手,将他圈在怀抱里。

张佳乐靠在他手臂上,看着身边人近在咫尺的颈部,往后退了一点说:“孙哲平,你知道吸血鬼的本能吗?”

“这需要问吗?”孙哲平回答。

“那你还敢……”

孙哲平将想要退回去的张佳乐重新固定住,轻声说:“我们都在背弃本能和信仰。”

张佳乐点点头,垂下眼睛问:“这是对的吗?”

“与你一起,就是对的。”孙哲平的手轻轻地抚摸他的头发。

张佳乐反握住他的手,小声说:“那我也先认为,这就是对的。”

公爵府的邀请越来越多,孙哲平有时候会带着张佳乐一起过去,更多时候是只身前往。

张佳乐也见证着孙哲平越来越忙碌,越来越烦躁。

某个夜晚,他们牵着手走在空无一人的湖畔,张佳乐忽然说:“也许,你可以告诉我,你不高兴的原因。”

“生意。”孙哲平直截了当地回答。

张佳乐想了想,虽然不知道孙哲平的真实家底,但能和威尔逊公爵达成生意上的合作,那忙碌些也是正常的。他不是很懂这些,但孙哲平投入这么多精力去做的事业,他自认为应该去支持。

而且关乎未来生活的生意,好像也不至于需要隐瞒伴侣……如果真的当做伴侣的话。

他没有再犹豫,向前一步,转身站在孙哲平面前,伸手搂住他的腰,抬起脸对着他真诚地说:“我可不是仅仅让你说出来,我想帮你承担,总有什么是我会的吧……再不济,你跟我说说总比憋在心里好。”

孙哲平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摇头说:“不用,这是我自己的事情。”

张佳乐感觉心中沉了一下,他的手慢慢松开,但整个人立即被孙哲平伸手环住,他的恋人在用体温阻止他的离开。

但接下来的几天孙哲平也看到了一个忧郁下来的张佳乐。

一连数日,气氛变得僵硬。白天张佳乐有时候会避开孙哲平,自己藏在画室里,画作中深色的冷色调也多起来。连孙哲平回家后惯有的强势拥抱和吻都可能因为张佳乐的躲闪,变得不欢而散。

似乎也没有人愿意站出来改善这种氛围。

“我出去,天亮前回来。”夜晚来临,张佳乐站在了窗口,今天是他的狩猎时间,自从监视感回来后,他的狩猎已经没有孙哲平跟随了。

孙哲平此时正打算去威尔逊公爵那边,他看着张佳乐,没有说什么。

“走了。”张佳乐纵身一跃,化身成为一只蝙蝠,钻入夜空中。

孙哲平走过去,看着外面路灯穿不透的黑暗,拉上了窗帘。

凌晨时分,小蝙蝠形态的张佳乐从窗户缝钻了进来,本来想上床,趴在孙哲平枕边犹豫了一下又飞走,找了个衣架子把自己倒挂了上去,衣架子摇摇晃晃,张佳乐左右看看,召唤出几只蝙蝠分身,在旁边挂了一串稳住衣架。

张佳乐用翅膀紧紧抱住自己,闭上眼睛,眼看要睡去,就听到刻意压低的脚步声移动过来,随后有一只手把他摘了下来,捧在怀里。

张佳乐睡眼惺忪间,发现自己已经被放在了枕头上。

“做什么啊?”小蝙蝠不耐烦地嘟囔,说话声细细的像个会发声的小玩具。

“那边靠窗,漏风,回床上好好睡。”孙哲平拉过被子,想给小蝙蝠盖上,一时又分不清这个毛团的脖子在哪,只好盖到嘴巴下。

“我好几个分身呢,你怎么找到的。”小蝙蝠用爪子钩着被子,在柔软的枕头上艰辛挪动着调整位置。

“只有你是棕红色的,而且,我天生分得清吸血鬼本体。”万黑丛中一点乐,在猎人眼中如此明显。

孙哲平从床的另一端爬了上去,躺下。

小蝙蝠睁开眼睛看着孙哲平,圆溜溜的像两颗玻璃豆子。

“怎么了?”

“你还真是接受了我所有的样子。”小蝙蝠说。

孙哲平笑了笑:“因为是你啊。”

张佳乐眨眨眼,化身成了人形,扯过被子往他那边挪了挪,立刻就被一只有力的手臂按住。

“不过还是这样子最好。”孙哲平俯身过去,咬上了刚才还找不到的纤细侧颈。

不管经历过多少次,这感觉就是很奇怪,不该是吸血鬼咬人吗?张佳乐只胡思乱想了不到几分钟,就被折腾到没时间思考了。

事后,张佳乐昏昏沉沉想要睡去,背后环着他的孙哲平说:“明天给你看样东西。”

张佳乐赶紧转身,想要问是什么,身边居然传来了清浅的呼吸声。

这就睡着了?张佳乐在心里怒骂了孙哲平几十句,感觉自己要睡不着。

果然这一晚就这么失眠了,张佳乐直到中午才醒来,身边是空的。

张佳乐感慨,幸好孙哲平有钱,要不就现在自己这开不开门看心情和身体状态的经营态度,已经没钱度日了。

他揉揉眼睛,从床上爬起来,洗漱,走到外面,听到露台上传来声音。

整个屋子唯一一处能长时间暴露在天穹之下的地方,就是二楼的露台,现在那里多了一盆玫瑰花,顶着几个小小的花骨朵,无一绽放,看不出颜色。

孙哲平在花盆前站着,他听到声音转过脸来,露出微笑示意张佳乐靠近。

张佳乐走到了屋檐下,看他,也看花。

“你听说过一个不知真假的传说吗?张佳乐。”明明描述的可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孙哲平看起来却有点认真。

“我们的前人互相憎恨着,把对于对方的厌恶写在血脉里,刻在徽章中,继承了这些意志的我们,本来应该是互相厌恶,厮杀到最后一刻的,可是……”孙哲平抬眼,看向张佳乐的眼中有光。

“传说中任何两个有世仇的种族,他们的血液如果相遇,能让鲜花不再盛开,除非他们从灵魂深处相爱。所以我想试试,用我们的血来浇灌这株红玫瑰,看看它会不会开。”

“成功了,你就不要再怀疑了,失败了,那一定因为传说是假的。要不要试试?”

孙哲平露出狡黠的笑,这是他脸上不常见的神情。

“你这叫庄家通吃?”张佳乐也忍不住笑了。

今天的云层难得透出一缕阳光,照在玫瑰不算粗壮的枝条上。

张佳乐勾勾手指让孙哲平过来,抓住他的衣领说:“太狡猾了,你设计的这个试验,不过我可以投资,试一试。”

说完这句话,他将自己的身体整个靠过去,真丝睡衣柔软滑腻的触感,毫无遮拦地在孙哲平外露的皮肤上扩散。

“我看了,今天下午和晚上你都没课。”张佳乐贴着他的耳垂说。

孙哲平迅速伸出一条手臂,接住软倒在自己怀里的身躯,反手摔上了露台门。

“砰”,他们的试验品孤零零一盆花被扔在了露台上。

(9)

张佳乐戴着巨大的园丁草帽给玫瑰浇水,玫瑰的根部如他们所说的,滴上了来自他们的血。

这棵玫瑰原本一共七朵花苞,现在莫名掉落得只剩下两朵,没有开但也没有衰亡的痕迹。

张佳乐一脸淡定,他把玫瑰衰败的原因归咎于天气、养护条件,却没有归因于彼此憎恨这个理由。

传说是真是假,又怎么样呢,我们庄家通吃。张佳乐心想。

他哼着歌回到了房间,一眼又看到了书桌上的红色笔记本。

虽然不太情愿去孙哲平的学校,张佳乐还是抱着笔记本准备出门送东西。

“少爷没去上学。”正在一楼打扫的张伟瞥了他一眼,他一直不太喜欢张佳乐,对于他的这种眼神张佳乐也习以为常。

“他在哪?”张佳乐始料未及。

张伟又看了他一眼,似乎没想到他会追问,但也没瞒着:“楼少爷要回国了,少爷去火车站送他。”

张佳乐想了想,转身朝楼上跑去,过了一会儿,换了一身轻便的衣服下来。

张伟欲言又止,看着他跑了出去。

火车站离画廊很远,张佳乐雇了一辆出租车,他看着路边飞驰而过的景色,忽然意识到自己没想好用什么立场去送人。

他算什么呢?孙哲平的家人,还是楼冠宁的朋友,张佳乐想了一下觉得都不是,但他还是认为自己应该去。

“要远行的人是应该被祝福的,我既然知道了,就应该来。”张佳乐气喘吁吁地站在两人面前。

面对突然冒出来的张佳乐,楼冠宁有些惊讶,孙哲平转眼看他,伸出一只手搭在张佳乐背上。

张佳乐上前握了一下楼冠宁的手,塞了一只小小的水晶苹果到他手上说:“这是我妈妈说过的,中州人用苹果祝福,祝出行的朋友一路平安。”

楼冠宁的手紧握着那只小苹果,百感交集。

张佳乐又后退一步说:“我以后也会去中州的,说不定我们还能见面。”他的表情认真而坚定。

楼冠宁看了一下孙哲平,又看了一下张佳乐,轻轻笑了出来。

“往东去的路很辛苦,但我能走到,也祝你们能走到。”楼冠宁说。

“当然,我们会的。”张佳乐脸上露出一点小骄傲。

孙哲平牵过张佳乐的手,小声问:“你是想来宣布自己的身份?”

“不是啊。”张佳乐转脸看他:“我只想告诉关心你的人,有我在,他可以放心。”

孙哲平捏了捏他的手,与他相视一笑。

楼冠宁忽然觉得牙酸,转过身去,看远处。

“你先去那边等等我吧,我们还有两句话要说。”孙哲平说。

张佳乐点点头,走向站台后面,远远看着他们。

他们的对话没有持续多久,楼冠宁提着行李上了车,火车喷着黑烟,缓缓驰出站台。

孙哲平目送火车离开,转身向张佳乐走过来。

张佳乐也往他的方向走去,变故却突然发生。

有人狂奔,有人高喊“有贼”,被这一幕惊动,站台上候车的人顿时乱作一团,如沙丁鱼群般涌动,张佳乐原本正从人群最密集处往外走,转眼又被人流卷入,被撞得东倒西歪。

孙哲平赶紧向他冲过去,试图抓住他。

“唔。”张佳乐从人群中努力向孙哲平伸出一只手,却被一个刚强行挤出来的人推了一下,整个人被带着往后倒。

孙哲平一个着急,冲到前面,也被人潮吞了进去。

两人在拥挤的浪潮中一点点靠近,眼看就要接触到彼此,孙哲平一个踉跄,怀表从口袋中掉出,向张佳乐滚过去。

张佳乐见状,惊叫了一声,用最快的速度避开周围的胳膊腿,在别人的鞋子踩下来之前,弯腰捡起了怀表。

他打开怀表,本只是打算检查一下,只是这一眼看下去之后,原本就白皙的面容瞬间变得如同死灰,嘴唇震颤着,似乎在低声说着什么。

被隔在几个人之外的孙哲平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看见张佳乐几秒之内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挤开人群跑了出去,头也不回地往外疾行。

孙哲平赶紧也推开了身边的人,跟了上去。只一眼,他就知道张佳乐不对,只见他双眼圆睁,眼睛红了一圈,步履匆匆,握着怀表的手在发抖。

“你怎么了?”孙哲平终于在火车站大门后的转角拦下了张佳乐。

被按着肩膀,靠在石柱上的张佳乐直勾勾地看着孙哲平,眼神涣散,没等孙哲平继续说话,他扑进孙哲平怀里,在他耳边用颤抖压抑的声音说:“有人在看着,快,装成我们只是在吵架。”

孙哲平会意,伸手抱住他,温声说:“对不起,我应该随时守着你,事发突然,差点害你受伤。”

“呵,是这个吗?你从来不告诉我自己去哪,我需要自己猜自己找,连你送别朋友我都不能跟来,你的世界不需要我参与是吗?我累了,孙哲平。”

张佳乐推开他,往外大步走去,两人就这么你追我赶,时不时吵一架地走回了玫瑰街。

大门关上,窗帘拉严,张佳乐又对着孙哲平吼了几句后,抓起一个花瓶砸向了书桌旁边、房间墙上的一扇气窗。孙哲平不动声色,看着上面有个几乎和窗外树影融合在一起的影子,抖了一下消失。

张佳乐终于失去了所有力气,他走到床边,趴在被子上,泪水从眼角一直往外流。

孙哲平没有立即安慰他,而是搬了一张椅子坐在床边,问道:“现在可以告诉我原因了吗?”

张佳乐转过眼睛看他,露出一个凄然的微笑,将手里攥紧的怀表放在了床单上。

孙哲平打开怀表,刚才这一摔,珠贝镶嵌的平面掉了下来,露出那两句诗背面的照片:是一个年轻女子的半身小像,她容貌出众,穿着素净的改良长衫,挽着一丝不苟的发髻,手里捧着一本诗集,眼睛很亮,带着满是憧憬的微笑,看着前方。

“解释一下吧。”张佳乐坐直身体看孙哲平。  

(10)

“算了,不解释也没什么,认真用诗句悼念她的人,我怎么能去苛责呢?我只是突然在别人那里看到她,一时失控而已,照片送给我好吗?”张佳乐抬起红红的眼睛看孙哲平。

孙哲平打开怀表,取出照片,放在张佳乐手上。

张佳乐将照片拿到眼前,脸上带着依恋和伤感抚摸着照片中人的脸说:“我没见过她这个样子,她年轻时眼睛真亮,原来她在中州喜欢这样打扮,其实比洋装更适合她。”

他的眼睛低垂着转向一边,抱着照片重新躺了下去。

孙哲平叹息,上前坐在床沿,张佳乐的身体一点点移过来,枕在他的大腿上。

“原来你什么都知道了,对不起,我一直自以为是地瞒着你,我以为这样对你好。”孙哲平手指轻轻穿过张佳乐的头发,落在他的鬓角慢慢抚摸。

“我只是不知道你也认识她,那两句诗我查过意思,你也知道她已经……”张佳乐目光游移,眼角又渐渐攒出了眼泪,他喃喃地说:“我知道那些从暮光公国来的信,虽然笔迹、语气都几乎一摸一样,但有一点,我看不到爱,可是她明明那么爱我。”

孙哲平从张佳乐手中取回照片,放在桌上,说:“其实我并不认识她,我和小楼只是知道她的故事,你长得与她很像,眼睛亮得像星星。”

张佳乐说:“那天,她说待在雾城这里对我太危险,要送我走,她送我上火车,给我船票,让我去南港。可是火车站遇到了暴动,是他们……他们来了,他们带走了她,还把我从火车上拦了下来。那个时候我吓坏了,所以后来忘记了那一段经历。”

“可现在我想起来了。”他侧身,蜷缩起来,低声说:“后来,我自己回到了这里,也可能是他们送我回来的……他们说她去了暮光公国,每个月都有信件来,但我知道,她已经不在了,我必须假装她还在,而我还盼着她回来,他们盯着我呢,我要好好活下去。”

孙哲平弯下身,在张佳乐的侧脸上印了一个吻,低声说:“别怕,你还有我。”

张佳乐伸手环着孙哲平的脖子,拉他过来咬了一下他的唇。

“知道我为什么不需要解释吗?因为我可能猜到了你的来历,她最后在我耳边告诉我,到了中州的南港,有个人会来接我,要叫他孙叔叔。他是谁?”

“是我的养父。”孙哲平平静地说:“他也已经不在了,肺病。”

“这就是你学习医药的理由么?”张佳乐问。

孙哲平轻轻摇头,说:“不全是,堕落的吸血鬼家族从暮光公国发展到这里后,为了稳固财力和权势,研发了一种控制药物,它能溶于水和食物,逐渐让人慢性中毒,失去健康和创造力,变得孱弱混沌甚至失去生命。他们把它带到东大陆,包括我的祖国,用这个来对付科学家、制造商、年轻的中坚力量。由于一开始无人知晓和管控,他们肆无忌惮,这东西泛滥失控,让无数人家破人亡,包括我本来的家庭。”

“我的养父是我的远房叔叔,他没有娶亲生子,就收养了我。这些年,我的同胞不断地铲断这个东西进入中州的路,但贩卖它的人觉得这个手段用来削弱竞争者太好用了,就指使大学教授改良配方,把它包装成了看似无害的糖果,继续往中州运输。”

“你的母亲,把这个消息秘密传回了国内,有能人异士凿沉了那艘运送货物的轮船,但你的母亲暴露了,所以……”他没有往下说,看向张佳乐。

“没关系,我早已猜到,她肯定动了他们的什么东西才会……”张佳乐用手背狠狠擦去满脸的泪,又说:“但是能让一个吸血鬼完全死去的除了猎人,就只有更强大的吸血鬼,也就是说,制造贩卖这个的人……”

张佳乐看向孙哲平,脑中似乎也有了答案。

“嗯,一个强大的吸血鬼,他吸的不仅是人血,还有我泱泱大国几千年的血脉。父亲很早就想策划复仇,少时好友的遭遇加深了仇恨,也坚定了决心。但他生着病,身体很差,他的病,可能也跟这个药有关。”

“那时候我已成年,他得知了吸血鬼猎人的事情,也知道猎人的能力靠徽章传承,正好一位老猎人的徽章流落中州,父亲认出并高价拍下,而我自愿接纳徽章的力量和诅咒。”

“至于学药物学,我是想了解它的成分,这样即使他们试图将那东西的成分混杂在其他制品中,我也能立刻发现。而且我想着,就算复仇不成功,如果有一天我能做出有效的解药,我们也能拨云见日了。”孙哲平一口气说完,抬起头,看向天花板,让他在爱人面前流泪,他是做不到的。

张佳乐支起身,双手绕过孙哲平的肩膀,让他们的身体紧紧相贴,不去看他的眼睛,只是感受着彼此的心跳,他很肯定地说:“你的目标是杀了他。”

“对!他的寿命漫长,而且很强大,他把持这个产业,对我们就是巨大的威胁。”

“疯子,你确实胆子也太大了。”张佳乐低低地叹息:“他不仅位高权重,可能还是吸血鬼中力量最强大的之一。”

“那又怎样?我也很强啊。”孙哲平不屑地冷哼。

他忽然意识到什么,扶着张佳乐的肩膀让他离开自己的怀抱,盯着他皱眉问:“你不会也觉得我做不到吧。”

“才没有呢。”张佳乐捧着他的脸说:“我是要陪你一起……杀掉我们共同的仇人。”

他转过身,弯下腰,在床垫下面摸索了很久,拿出一本薄薄的笔记本递给孙哲平。

孙哲平打开,前面一些是暗中窥视者出现的记录和位置,最后一页,写着短短几句话。

“他们在高处俯瞰我。”

“但我的生活要继续。”

“我想她,我好爱她。”

张佳乐长出一口气,拿回本子,定定地看着孙哲平,开始一点点地撕本子。

“滋啦、滋啦。”

撕碎纸页的声音不断地在屋子里回想着,张佳乐眼框越来越红,眼睛却越来越亮。

床上地上都是白色的碎屑,像下了一场掩埋过往的雪。

两人久久对视着,孙哲平伸手将张佳乐重新拥入怀中。

“那你接近我,打的是什么主意?”张佳乐挡住了凑过来的嘴唇。

“我知道你是无害的,一开始只是想假装成买画的老主顾,和你结交,借你的身份,掩盖自己是猎人的事情,毕竟猎人不会和一个吸血鬼来往,再之后通过你慢慢挤进他们的社交圈子寻找机会。”

“据我所知,堕落的吸血鬼家族虽然憎恨叛徒,但古老时代传下来的规则是血族必须完成每名成员最后的愿望,而你的母亲遗愿是让你活得好一些,所以那些吸血鬼经常来高价买画。”孙哲平诚实地回答。

张佳乐垂眼,点点头。

孙哲平捏着他的下巴,抬起他的脸,让他看向自己:“可是真正见到你后,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我那天怀着需要面对吸血鬼的厌恶按下门铃,可你出来的那一瞬间,恨意瞬间被美好的生命力覆盖。我只觉得,难道只能止步于好友?不行,我会疯掉!我甚至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就决定改变计划,换个……不太正当的手段来接近你。”

他的嘴唇轻点了一下张佳乐的额头:“虽然后面那样更疯,我控制不住,越靠近你,我就越忍不住想,这个人我不会放开,他只能是我的。”

眼看张佳乐一点点偏过头,不看自己,孙哲平语速开始加快:“我知道自己在清醒者眼中的样子。小楼向来钦佩你母亲,看见你跟我在一起,临出发还捏着那颗小苹果责怪我自私透顶,明知自己前路未卜,而你善良无辜不该被卷入,也要下手强占。不过他自知劝不动我,只能让我至少保有内疚和补偿之心,其实,这些父亲早告诫我了……”

说完他深吸一口气,定定地看向张佳乐,试图分辨他的下一步意图,并且早在说话开始时,抓着他手腕的手就一点点向自己的方向收紧。

张佳乐回看他的眼睛,露出了今晚第一个笑,嘴上却抱怨:“你说了这么多,我只知道自己好倒霉,不仅被天敌利用,还要一直患得患失。”

孙哲平有些着急,赶紧说:“并不全是利用,我……”

张佳乐拦住他,目光深沉地看他,低声说:“我都懂。”

他的眼睛里泛起一层水雾,但嘴角还是上翘的。很久之后,一滴泪落下,他俯身过去,主动吻了自己认定的爱人。

看到孙哲平如释重负,手上的力道稍微放松,但有想要加深亲吻的趋势,张佳乐退回来,想了想直接问出当前最重要的另一件事:“那你现在计划变了,是什么样的?”

孙哲平如实交代:“当一个为美貌异国吸血鬼神魂颠倒,整日沉浸温柔乡,需要大量金钱又没有什么做人底线,甚至不想回国,可以对自己家乡下手的公子哥,谋求跟他们的合作,再伺机出手。”

张佳乐眼神幽幽地看着他,目不转睛,看得孙哲平有点紧张。

“不是只有美貌,你什么都好……”

“不,我是想说按照这个设定,以我们的相处方式,现在你应该已经在想办法把我哄好了,今天楼冠宁刚走,又遇到了这些事,监视你的眼线肯定会变多。”

张佳乐起身下床,同时说:“现在去给我挑戒指吧,公子哥。多走几个店子,找最时兴的款式,让他们看看,你爱我爱到无法自拔。”

孙哲平微怔:“中州不怎么讲究戒指,但我知道在西大陆,戒指相对项链来说,是更严肃的首饰,与誓言相关?”

张佳乐点头,严肃认真地拉起孙哲平的手,估算着他的戒指尺码,说:“你一个我一个,要成对的,就当成我上你贼船的……投名状?是这个词吗?”

孙哲平低声笑出来,拉着他的手起身,说:“随便什么,反正就是是昭告天下,我们是一对。”

张佳乐也笑了,用力点点头,挽住了孙哲平的手臂,两人下楼开门,气定神闲地在暗中很多双眼神的注视中,十指交扣走进了风暴中心。  

时间推回到雾城的夜晚来临前,另一边,位于东西大陆航线,真正的风暴海上,晴空万里,一艘巨轮迎着夕阳的方向行进,泛金的阳光将海浪镀上一层温暖的色彩。

甲板上放了一张躺椅,一个中州面孔的年轻男人躺在上面,正闭着眼懒懒享受着夜幕前的暖阳。他神色悠然,穿一件深灰色长衫,肩膀上有红色枫叶和火焰的刺绣图案。

“老大老大,前面有艘货轮!”他的头顶传来一声吆喝。

男人睁开眼,稍微抬头看向前方,同时听到头上的后续汇报:“我看到船标了,是孙家的货轮!”

“孙家?”男人终于慢慢坐了起来,提高声音对着身后喊道:“听到没,孙家的船,全速前进追上去,准备好绳梯,允许你们去拜访一下。”

“好嘞,冲啊!”驾驶室里传来一个带着兴奋、有点沙哑的男声,巨轮开始缓慢加速。

人一下从各个地方聚集过来,甲板上闹哄哄。

“太好了,正好缺物资,直接找他们要!”

“哈哈,这次不用靠岸了。”

“我去好好想想,看看缺什么。”

“想要炖肉的香料,清水煮肉好难吃。”

“之前我让他们在船上带点书,能遇上就给我,不知道记不记得。”

“喂喂喂!别这么激动,当人家船是你们仓库吗?需要什么过来跟我说,单子我来列,别一个个跟饿狼似的。”一个带着怒气的女声出现,喝退所有吵闹,所有人默默归位,船上一时间又只剩下蒸汽机和浪涛的声音。

“还有你,下指令别那么言简意赅,搞得咱们像打劫一样,说了很多次,咱们跟那几家是和平地互通有无,懂不?你需要什么,赶紧跟我说!”

“是是,说的都对。稍等,我布置完任务就去找你。”躺椅上被说了一顿的年轻男人笑着站起来,对旁边走过来的少年问:“雾城那边除了楼冠宁回国的事情,有别的情况吗?”

“上次来信之后,暂时没有新消息。另外楼先生的邮轮航道就是我们来的这一条,没有问题,安全。”

“好,学成归来的医生对家里很重要。再主动给雾城去封信,确认那个人下一步想做什么,注意避开那些蝙蝠……和他那个同居人。如果可以,再顺便拜访下老吸血鬼的码头,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疑物。小心行事。”

“我们会小心的。”接收完所有指令的少年转身离开走向后方。

年轻男人独自一人站在风帆下,看向上方,露出一抹为难的笑:“孙老爷子,您儿子现在爱得死去活来,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主要是,可能还会给我带来新的麻烦。您要是还在的话,我真想加点钱。不过现在……算了,都好说。”

他走向前方扶住栏杆,姿态散漫,目光却坚定,看向地平线上逐渐清晰的货轮。

天空中有一道迅捷的身影划过,飞向远方。

(番外1)大少爷养了只金丝雀(海东青)

吸血蝙蝠监视者交流中:

监视者A:两人吵完架就进了画廊,至今未出现,也没有声音。

监视者C:吵架中花瓶乱砸,飞溅碎片差点打到我,本次矛盾比较激烈,有决裂风险。

监视者F:若两人真的分手,会影响公爵计划,需要考虑紧急上报。

监视者B:分手才好,分了就不用再盯着,冒雨看人家屋里的暖光,我好冷。

监视者E:摔花瓶?这混血吸血鬼小画家终于展露本性了,根据以前的监视记录,他可是能带着微笑,徒手将觊觎者扔出画廊的恐怖存在。

画廊门从内向外打开,张佳乐挽在孙哲平手臂上走出来,一出门就抖了一下。

“怎么下雨了?”张佳乐收回了手,站直身体,理了理自己的荷叶领衬衫,带着怨气看向孙哲平:“不想出门。”

孙哲平伸手拉住他的手,捏了捏他的脸:“那你今晚岂不是要生着气睡觉,这样对身体不好。”

“你又不说去哪,我为什么要跟去?再说今晚你睡沙发,我看不见就不生气。”张佳乐转身要回屋。

孙哲平笑了笑,将他的手拉到眼前:“手上缺个东西,我们去买。”

张佳乐一挑眉,转过脸来,却还是一脸不满:“戒指,从哪学的这么俗套?买来也是我一个人戴,跟绑定了你的标签一样,我不要。”

“我也戴。”孙哲平抬起自己的手。

张佳乐盯着他骨节分明的手指,嘴角翘起一点,又很快压了下去,板着脸问:“一直戴?”

“戴一辈子。”

“这还差不多。”张佳乐终于笑了:“那开车去,下午走累了。”

“司机已经回家了。”孙哲平回答。

张佳乐的表情又垮下来:“你送我的车,还不值得一个专属司机吗?”

“专属司机下班了。”

张佳乐向前一步靠近孙哲平,一只手抓住他的衣领,一只手放在他肩膀上,靠在他肩膀旁边低声说:“我说,专、属、司、机。”

孙哲平轻轻笑出来:“我上楼拿车钥匙。”

“在这。”张佳乐一只手从口袋掏出来钥匙,放在孙哲平手上。

“原来没出门就在密谋。”孙哲平点点头,一手揽住他的腰,看着他的脸问道:“专属司机能先收报酬吗?”

“去车上再说,我得看看我付得起什么。”张佳乐拉着孙哲平走到人行道上,后者赶紧打开伞将他拥进怀里。

监视者交流中:

监视者C:他们决定去买戒指。

监视者F:先撤销汇报,暂时没有分手迹象。

监视者A:哼,戒指?戴一辈子?都是些别人用剩下的小手段,完全入不了血族贵族的眼。

监视者B:骗骗小画家足够,今晚那个少爷应该不用担心自己的脖子了。

监视者E:怎么在车里待了这么久……终于开了,小心行动,跟上。

汽车在首饰店门口停下。

孙哲平下车,打开伞,从副驾把张佳乐接下来,两人推开了首饰店的门。

“我们要看对戒,最好是一个简约款,一个华丽款,但是必须有相似元素。”孙哲平言简意赅地提要求。

店员观察了一下两人的穿着,赶紧拿出了店里符合描述的所有戒指。

张佳乐坐在柜台前认真挑着,虽然不算满意但脸上一直带着微笑,珠宝柜台的灯光落在他脸上,连投下的阴影的都很温柔。

孙哲平站在一边看着,手不由自主地落在了他的肩膀。

张佳乐侧过脸看了他一眼,将他的手拉过来,拿起戒指在上面比划:“这对其中一个不错,但不能只有我喜欢,你的就不太合适。”

“都没看上?那我们去下一家。”

“嗯。”

张佳乐拉着孙哲平,在大街上各个首饰店间辗转。

监视者交流中:

监视者B:他们已经逛了六家了,依然没选好,看得我好困。

监视者E:这一家属于公爵名下的产业,假装店员推销最贵的款式,可以更快消耗那个纨绔的财产,一举两得。

监视者C:安排激将,他们一定会答应的。

监视者A:我去后门告诉店员。

“两位先生晚上好。”店员走出来:“我来为您二位介绍对戒。”

他拿出了一对镶嵌着大颗闪亮钻石的戒指,介绍道:“这个华贵的设计在整个狮心帝国都是独一无二的,非常适合这位容貌出众的先生,特别能衬托您的气质。”

戒指在灯光下发出浮夸的光,仿佛多看一眼就会被旋涡卷入其中。

张佳乐在旁边撑着脸,目光落在被灯光照出的闪耀火彩上,若有所思,没有接话。

店员见他看得专注,更是滔滔不绝地向孙哲平推销。

“您不需要犹豫,您的爱人像一颗真正的宝石,只有这么华贵的戒指才配得上您的爱人和您对他的心意,少一分都不够表达爱。”

孙哲平看向站直身体似乎想要表态的张佳乐,又看向戒指,露出了一丝动摇的表情:“只要你喜欢,我就……”

“我不要这个。”张佳乐径直走过去,果断伸手将首饰盒推了回去。

店员震惊,他先入为主,认为张佳乐肯定会点头要最贵的,自己最多只需要说动金主孙哲平接受价格。

“你说独一无二提醒了我,这个,不够独一无二,不满意。”张佳乐眨眨眼,靠在孙哲平身上拉着他的手臂说:“走吧。”

孙哲平搂着他离开了店子,问道:“接下来去哪家?”

此时雨停了,张佳乐在路灯下转过身来对着他笑,从口袋掏出一张纸,递给他。

孙哲平展开,只见上面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对戒指:一只有大片镂空,是层叠的藤蔓和玫瑰形状,镶嵌一颗主石;另一只表面是素圈,只有中间镶嵌一颗主石,旁边装饰着简洁花藤图案。

“喜欢吗?趁你在学校的时候,我偷偷画了很久,改了好几版呢。”张佳乐骄傲地说,眼睛里面映着路灯的光芒。

“喜欢,我们找个地方去定制吧。”孙哲平伸手摸了摸他的头。

“去那边街角那家,就是门口放着少女和鸽子雕塑那家。”

“你早就看好了?”

“对啊,看了一圈还是她家工艺好,还有啊,那里的装饰画都是我画的,我觉得跟装修风格搭配完美,我想带你欣赏一下。”张佳乐越说越得意。

“好。”

监视者交流中:

监视者A:哼,被耍了,原来都是那个画家的小把戏。

监视者F:虽然会影响计划,但我真恨不得他们立刻分开,他们变来变去,我的记录改了又改。

监视者B:嗯……又进去聊了好久,我挂在树上打会儿盹。嗯?等等,角落里面那个身影是怎么回事?

监视者C:有点面熟,可能在某张通缉令上见过,在逃犯人?十有八九是看见他俩的穿着,想跟过来捞一笔。

监视者E:你躲起来,张佳乐走出来了。

他们最后定下来的首饰店位于一个老街区,门口的路灯用的还是靠人力点燃的煤油灯,光线不强,张佳乐在路灯下抬头,修长的手指展开,对着头顶的微光看得出神。

站在街角的男人贴着墙,在暗中观察他,手中似乎握着什么东西。张佳乐漫不经心地转过脸,对着那个角落,扬起温柔的微笑。

长期躲藏于阴暗的人对危险有天然直觉,那个角落中站着的人背后突然一阵战栗,迅速缩进阴影中。

一只相当小的黑蝙蝠划破夜空,跟了过去,如影随形。不久之后小蝙蝠飞回,带着嘴角一点血迹在张佳乐手中化成一团黑雾。

张佳乐轻笑,自己下个狩猎目标有了。

孙哲平正好从首饰店走出来,来到张佳乐面前说:“定金付过了,十天后来取,内圈要刻的字也说好了。”

张佳乐笑着看他:“最后也还是没有刻‘Prisoners of Love’吧?虽然跟我们很像,但你说在中州不太吉利,就依你的。”

“是的,所以我让她刻‘Victory of Love’。”

孙哲平说完,伸手将张佳乐搂过来,轻轻地吻在了他的额头:“不生气了吧?”

“嗯,我们回家吧。”张佳乐帮他整理领带,夹上了一个新领带夹。

“这是?”孙哲平低头。

张佳乐故作严肃:“刚才偷偷找店员取的,跟你第一次送我的吊坠是同款,我自己设计定制的。你惹我生气,我差点想自己来取走,再跟那个吊坠一起扔回去给你。”他抬起头:“但你表现不错,吊坠不还你了。”

“送你的就是你的。”

“那你也是我的。”

“这话听着耳熟。”

两人相视一笑,十指交扣,沿着大道,越过一道道树影,往前走去。

监视者交流中:

(姗姗来迟的)监视者D:我去交今天火车站的监视报告了,刚才路过小巷看见一个慌里慌张的男人,侧颈有一团黑雾,你们谁动手了?还有大少爷和小画家今天怎么样?

监视者C:今天?我们看着他们约会了一晚上,恭喜你逃过一劫。

监视者A:那个画家召唤蝙蝠标记通缉犯的样子,真该让那个眼瞎的公子哥看见,他至今居然还不知道情人到底是什么物种。

监视者F:不行,不能让他知道,这样会打乱公爵计划。

监视者B:赶紧跟公爵汇报,他们关系看起来暂时牢不可破,我们也歇一下吧。

监视者E:哼!牢不可破?你甚至不知道他戒指戴多久就会腻。不过,哪怕只是享受当下,混血吸血鬼哪有这么容易被圈养。想每天搂着暂时乖巧听话的异国佳人入睡,就得不断投入资源去哄,他也应该更需要钱了吧……

监视者A:可以做完整版汇报,让公爵继续推动跟他的下一步合作了。

(11)

“其实你说上贼船,我还真有带你上贼船的计划。”孙哲平一手搭着书桌,一手轻轻转着中指上崭新的铂金戒指。

“什么?”张佳乐很感兴趣地凑过来。

孙哲平说:“往中州的方向,有一伙海盗,至少西大陆称他们为海盗,由中州人组成,传说中,专门劫掠西大陆往中州去的货轮,甚至不一定求财,有些船,他们啃不下就直接弄沉。”

张佳乐睁大了眼睛:“这么刺激?”

“偏偏那个海盗组织的名字,还挺积极向上。”孙哲平忍不住笑了下:“叫兴欣。”

张佳乐挑了一下眉毛:“莫非孙少爷神通广大,真认识兴欣的人?”

“不仅认识,还很熟”,孙哲平站起来:“我还要替威尔逊公爵向他们请求,不要动我们的货船。一周之后,公爵要面见兴欣的首领,海盗悬赏榜上排第一的叶修,这就是我递出去的投名状。”

“老东西这么狠毒狡猾,他真的需要叶修的同意吗?”

“需要,盯着他的不止我们,西大陆也忌惮这个控制药物,而且暮光公国愿意与人类和平相处的吸血鬼们,也是他们的敌对,对老东西而言,有威胁的人少一个是一个。我用整个家族产业向他保证,叶修可以对我网开一面,他才同意我的建议。”

张佳乐脸上的表情从兴奋、惊叹转向了担忧,他走过去,用同样戴着戒指的手握了握孙哲平的手,对方靠到他的脸侧,嘴几乎是贴上他的耳朵:“这次计划真的要开始了。”

“嗯。”张佳乐点了点头,他收紧了握着孙哲平的那只手,两人的指环轻轻碰撞在一起发出一点脆响。

“我会保护好你的。”孙哲平将张佳乐抱了起来,走到了床边。

张佳乐将他和自己一起揉进柔软的被褥中:“原话奉还。”

说完张佳乐自己都愣了一下,猎物保护猎人,这是什么场景啊?

孙哲平想了想也愣了,然后两人就这么保持着暧昧的姿态笑出了声。

“能不能认真点?”张佳乐用手推了推孙哲平:“也不看看我们要做什么。”

他思考了一下又说:“算了,你最近看起来真的很累,能这样笑一会也不错。”他抬起头亲了一下孙哲平的脸,将人往下拉了拉依靠在自己身上。

“能跟你一起,我真的幸运……”孙哲平拨开张佳乐的碎发:“不过床上,我还是想认真点。”

时间飞速而过,一周之后的傍晚,张佳乐跟着孙哲平坐上了威尔逊公爵指定的汽车,几辆汽车在雾气中排成一列行进,

公爵当然不敢和叶修在海上碰面,毕竟波涛之上是那位传说中强大且不近人情的海上王者的主场。此前叶修也同意了在陆地上谈判,并把地点传达给了孙哲平。这位仿佛在走钢丝的中介,是这段时间公海和陆地信息传递的唯一媒介。

不知道多少次,公爵带着怀疑的眼神,用着试探的语气,审视眼前这位年轻的候选合作者,而且,越靠近约定时间他的疑心就越重。

孙哲平无比庆幸与张佳乐隔阂的消除,枕边人的态度从温柔的包容转化为坚定的支持,对他太重要了。现在的他不管压力多大,每天回家,都有一个坚实的温暖怀抱。

现在这片温暖的来源坐在他身边。张佳乐在此前已经认真了解了叶修和这个兴欣海盗团的信息,不免有些担心,他的手紧紧抓着孙哲平的衣服,一丝颤抖传到了孙哲平手臂上。

“没事。”孙哲平安慰着他。

车上的司机是公爵的人,是个非常壮硕的男人,从走路上可以看出,应该对格斗技术非常精通。两人上车前就观察过,这一行人,有不少长得孔武有力且佩戴了武器,看来威尔逊公爵此行也为自身安全做了充分准备。

车子突然停住,前方有人下车,往孙哲平这边走来。

“确定是这个地点吗?”

张佳乐透过车窗玻璃往外望去,这里是一片工厂的厂房,在几个月前,有工人出现了严重的原料中毒死亡事件,工厂主被死亡工人的亲属枪杀,工厂停产。

才短短几个月,厂房就变得萧瑟空旷,野猫野狗在其中穿梭,这一切都不正常,这里荒芜得太快了。

“这里有灵异传说,没有人敢接手,甚至没有流浪汉敢过来。”威尔逊公爵手下也有人发觉了不对劲,跟公爵汇报。

“有人人为制造了灵异事件,让别人远离这个厂区,从而方便自己在这里行事。”张佳乐对孙哲平说出自己的分析。

“没错。”孙哲平回答。

有人大声指示他们两个下车,两人走了下来,看到了满脸愤怒的威尔逊公爵。

所有的人都下了车,慢慢往这边走来,形成了包围圈,像黄昏中报丧的乌鸦群。

“我的人把这里搜了一遍,连地板都翻了起来。这里什么都没有!孙,你骗了我,我以为我们能好好合作的。”公爵的脸上明显露出愤怒。

孙哲平神情自若地回看他:“公爵,我可以对自己的言行和我们的合作负责。”

“你拿什么负责?”公爵冷哼一声,他身后瞬间多了几个指向孙哲平和张佳乐的枪口。

孙哲平不动声色地将张佳乐护在身后:“谈判地点是这里没错,公爵你要有耐心。”

“耐心?呵呵,孩子,我们这些活了这么大年纪的人,并不缺乏耐心和时间,但欺骗我的你没时间了。”

孙哲平挑眉:“我觉得我有时间,公爵,你知道和我合作会给你带来多大的好处。”

公爵一声嗤笑,张佳乐在孙哲平身后抓住了他的西服下摆。

“是吗?凭孙少爷毫无诚意的合作态度?”公爵的表情带上了些嘲讽:“不过,孙少爷还真是淡定,我还以为你该举起手来求饶了。用你们中州人的话来说,真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或许,还是要引用那句,不见棺材不落泪?”

“咔哒。”有扳机的轻响传来。

孙哲平身后的张佳乐一咬牙,冲了出去,以吸血鬼才有的高速动作,从一个公爵手下手里夺了枪,握在手中,后退站在孙哲平面前指向前方的公爵。

“公爵大人,请冷静。”张佳乐说,吸血鬼体温低,他一般不出汗,但此时的他,一滴汗从额间慢慢流下。

用枪指着别人让别人冷静。公爵忍不住笑出了声。

“愚蠢的孩子,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说是这么说的,公爵却挥手指示手下放下了枪。

张佳乐说话有些慢,但斩钉截铁:“我在保护我的……我的爱人。”

“不用这样。”孙哲平靠近张佳乐,张佳乐抬起一条手臂挡在他面前。

虽然没有看见张佳乐的脸,但孙哲平想象到了他的表情,他意识到威尔逊公爵也是张佳乐的仇人。

麻烦了。孙哲平想,生怕张佳乐冲动开枪。

张佳乐表情扭曲了一下,极力掩去眼底的厌恶,换上包含几分惶恐的决绝:“没有人能动他。”

“爱人?傻孩子,他连我都敢欺骗,何况是你……”看着认真的张佳乐,公爵和手下都在笑。

孙哲平走上前从后面抱住张佳乐,小声说:“把枪放下,没事的。”

张佳乐不退,也不放下枪,公爵面上再次露出不悦,气氛绷到了极致。

瞬息之间,厂房高耸的烟囱冒出了一阵蓝色的火,火升起又落下,像一阵蓝色的光雨,所有厂房的外墙都亮了起来,幽幽蓝光中,墙上映出了几个黝黑的人形影子,层层叠叠,巨人一般晃动,仿佛一抬脚就能踩死被他们围在中间的蝼蚁。  

(12)

“不好意思啊,本来想给你们上演一出悬疑剧,结果你们偏题演成了爱情剧,没关系,现在言归正传,幕后之人该登场了,对于你们,我们可能叫反派,但对于我们,你们就是人渣。”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同时墙上一个黑影动了,举起手里的条状物,靠近了头部位置,紧接着一阵黑色的烟雾从黑影中腾起。

“我去你大爷的!谁反派?老子正义着呢,你当反派去,别带老子,小心我收了幻术你自己个儿投影去。”一个略微沙哑的男人的声音在骂骂咧咧。

工厂顿时响起一片嘈杂,有女人的声音,有少年的声音,震得人耳朵嗡嗡疼。

不知道过了多久,所有声音都远去,其他黑影都暗淡,只剩下那个吞云吐雾的。

“你好啊,威尔逊公爵,就是你想跟兴欣谈交易?”无视刚才的种种,黑影懒懒地打招呼。

“你就是叶修,怎么证明?”公爵从这场闹剧中缓过来,向后退靠近了已经放下手枪的张佳乐和孙哲平,一群手下把他围在中间。

黑影轻笑一声,拍拍手,天上掉下来一个斑驳的船徽,半人高,落在孙哲平和公爵中间,插进地里足足三十多公分。

“大概三年前我遇到了一艘运糖果的船,那糖果闻起来恶心得我想吐,我就连船一起拿去喂鱼了,留了个镶银的船徽,银子我自己刮走了,这块肮脏的内里属于你。”

想起那艘被凿沉的货轮,公爵脸上泛起了一丝杀意,但很快又被他压制下去。

“那么叶修船长,请问我们这次能友好合作吗?”公爵堆起惯常的笑容。

“我没兴趣和你讲和,不过因为某些交情以及利益联结,我不动孙家的船。”

“以后我和公爵的交易,我提供往返东大陆的船只。”孙哲平向前一步说。

公爵满意地扫了一眼孙哲平,点点头。

“哈哈哈。”叶修的笑声在头顶上回荡着,此时不知身在何处的他,笑声中有几分讥讽:“你们孙家,还真是擅长抓规则的漏洞。”

他的笑声渐渐停止,声音中又带上几分慵懒和桀骜:“不过船里要装别人的货,该收的保护费我还是要收的。”

公爵脸上露出几分喜悦,抢先说:“如果钱数合适,我当然可以答应。”

“很痛快啊。”叶修听起来也很满意:“不过我不要钱,建议你最好看过我的清单再答应。”

天上撒下了一叠泛黄的条形纸页,漫天飞舞,公爵的手下们狼狈地到处去抓。

这漫天飞舞的黄纸,如果有别的中州人在场,一定联想到某些不祥的场景,可是公爵和他的手下并不清楚。

其中一页飞到了张佳乐手里,他低头看了一眼,是一幅图,一个瓶子里插着一枝紫玉兰,审美很好,再下面是几个看不懂的复杂中州字,最后两个字是宝瓶。

“这是一个中州前朝皇帝用过的花瓶。”孙哲平在一边解释。

“叶修为什么要这个?”张佳乐问。

孙哲平看着到处身边乱成一团的人群,说:“这些是他们偷或者抢走的,叶修只是想拿回来。”

张佳乐没再多问,将手放在孙哲平手心让他握住,他们身边的人奔跑着、乱抓着、咒骂着,只有他们两人牵着手岿然不动。

公爵终于集齐了这些纸张,他一张张翻看着,脸色逐渐难看。

“有些东西在博物馆里,有些在皇帝陛下那里,叶修船长,即使是我,也没那么容易拿到。”

“呵呵,你努力下呗。”叶修的笑声很轻。

公爵面容扭曲道:“我如果最后只能凑齐一部分,那么……”

“那就只能运一部分。”叶修的语气听不出变化,但任谁都能听出,在他这里没有谈判的可能。

“行。”公爵犹豫了很久,恶狠狠道。

张佳乐感觉到孙哲平的手心舒缓了一点,看来这次结果孙哲平也满意了。

回去的路上,公爵脸上依然带着不甘心,但对于这次的合作人孙哲平,似乎放下了怀疑,他邀请孙哲平去自己府上庆祝。

“不用,我只想和他回家。”孙哲平将手放在张佳乐的肩膀上。

“好吧,孙,合作愉快,另外提醒你看好那个爱你成狂的小朋友。”公爵无所谓地说。

孙哲平牵着张佳乐上了自己的车,两人回到了玫瑰街52号。

一关上房间门,孙哲平就以最快的速度将张佳乐按在了门板上。

“你别……你压疼我手了。”张佳乐挣扎了一下,抱怨道。

“你知道我刚才有多担心吗?我不需要你为我出头!”孙哲平吼道,他靠近张佳乐的耳畔说:“如果你当时开了枪,你就完了,我绝对不能让你有事。”

张佳乐不服气地吼:“难道我能看你被威胁吗?如果你出事,我知道他们大概率不会对我下手,可是我不能接受,不能接受没有你在身边的日子!”

他死死揪住孙哲平的领带,恶狠狠地说:“孙哲平,我让你带我在身边,不是摆在那里看你以身入局,我是要跟你同进退的。”他的声音小了下来:“更别提,那个老东西该死,我不用你为我报仇,我自己来,不对,我要跟你一起去!”

孙哲平的目光从张佳乐抓着自己领带的手移到他的脸上,低头用力吻在他的唇上。两个人就这么互相拉扯着到了床上,不同于以往几乎由孙哲平主导一切,今晚孙哲平疯张佳乐更疯,以致于到结束的时候,两人都精疲力竭地仰面躺着,手牵在一起。

“其实,玫瑰街52号是我这几年住过最小的房子,但很温馨。”孙哲平转脸看向张佳乐:“跟你在这里的日子,是我最安心的时光。”

张佳乐嘴唇向上勾了勾,说:“小屋子很好啊,能一眼从这头看到那头,不用担心阴暗角落里有人算计,还能遮挡风雨,门一关,外面什么都跟我们没有关系。”

“你说,我们还能在这里安心住多久?”张佳乐问。

孙哲平说:“你更关心哪一个,是我们,还是多久?”

“不是‘我们’的话,时间有意义吗?”张佳乐翻过身来,腰肢的疼痛让他微微蹙眉。

但他不消停,用纤长的手指描摹孙哲平的五官轮廓,自言自语:“我给你画幅肖像吧,不对,画我们。”

孙哲平转脸看他,想说什么,但最后只剩下一个紧到几乎融入血肉的拥抱。

(13)

孙家的货轮如愿获得了停入港湾的通行许可。

在反复要求孙哲平确认叶修只要清单,且是一次性报酬不会追加之后。公爵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搜刮来一部分清单上的物品,给叶修的“保护费”已经交付,按照比例,叶修也同意了一部分“货物”的运输。

“再过两周,也就是新年之后,装满货物的船会出发。”孙哲平对张佳乐说。

“嗯。”正坐在他书桌旁边画画的张佳乐没什么表情地回应着,心里却很难过,因为如果这艘船顺利抵达目的地,就是孙哲平押上自己灵魂和良心的第一趟出航。

他正在画自己和孙哲平的肖像画,不知道是不是受心情影响,一直画得不顺利,改改涂涂好几次,总是有细节不满意。但他就是想自己画,而不是靠机器拍出两人的照片。

孙哲平的心情看起来却没有受什么影响,他取下张佳乐手中的画笔,替他披上外套,搂着他的腰说:“我们去街上走走吧。”

张佳乐点头。

两人走在傍晚的大街上,圣诞节临近,店铺很热闹,街上的装饰也多了起来。

两人走在路边唱片店的音乐中,那是一首狮心帝国的传统情歌,张佳乐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自言自语:“圣诞节会不会下雪呢?”

他回头看孙哲平:“我们还没一起看过雪呢。”

孙哲平想了想,两人在一起才半年多,确实没有一起经历过雪天。

“会的。”他看着阴霾的天空说。

虽然孙哲平信仰不同,但为了画廊的节日氛围,他们还是买了圣诞树和装饰,把小小的画廊打扮成圣诞节该有的样子。

张佳乐抱着一纸袋装饰物进门,看见张伟爬到梯子上给圣诞树顶装星星。

张伟一个脚滑,往梯子下面歪了下去。

“小心啊!”身手敏捷的张佳乐用最快的速度冲过去,堪堪在张伟下落前扶住了他。

“哎哟。”张佳乐自己被冲击力撞到了梯子边缘。

平时对张佳乐没什么好脸色的张伟神色一变,想要上前搀扶。

“没事没事,你自己要小心。”张佳乐脸上带笑,吸血鬼恢复力很好,对他而言是小伤。

张伟很不好意思,当晚多做了几个菜。

“这么丰盛?圣诞节还没到呢,到时候到了你们中州的春节,你岂不是要做个国宴大餐。”张佳乐笑嘻嘻,满意地看着桌上几个明显是自己爱吃的菜。

张伟沉默地坐在桌子一角,半晌突然说:“谢谢您今天下午的帮忙。”

张佳乐眯着眼睛吃饭,摆摆手说:“没事,都是小事情。”

张伟低下头,说:“谢谢……少奶奶。”

孙哲平“噗”一下一口饭喷出。

张佳乐瞪大眼睛,反应了半天才确认他对自己的称呼,他腾一下站起来,怒气冲冲:“你第一次这么叫我,也是最后一次,不许这么称呼!”

孙哲平哈哈大笑,张伟不好意思地扒饭,张佳乐拍着桌子要求他发誓。这顿有噪音加持的晚饭,就这么闹闹腾腾到了晚上。

晚饭结束的时候,孙哲平往房间的小圣诞树下放了一个粉色的礼物盒子。

“这是什么?”张佳乐好奇地拿起来。

孙哲平看着他:“圣诞礼物,过两天,圣诞当天再打开吧。”

“哦,好吧。”张佳乐悻悻地放了回去,他着急出门,今天是他的狩猎时间。

这段时间以来,他如果要去狩猎,孙哲平会错开出门时间暗中跟随他。但今天孙哲平没有跟他一起出来,理由是有一篇论文要赶紧完成,张佳乐自己一个奔走于夜色,按部就班地抓到一个通缉犯,吸血,将人扔到便于发现的地方,转身准备回家。

他走过熟悉的路口,脚步一滞,一种对危险的预知感瞬间涌了上来。

“砰!”黑夜中响起一声枪响,张佳乐身体一歪,堪堪躲过子弹,子弹擦着他的脸飞了过去,嵌到他身后的墙体里。

一股属于银质金属加热后的特殊气味飘了过来,张佳乐心中一惊,这是猎魔子弹,有吸血鬼猎人!

他咒骂着自己运气这么差,天敌一下子遇到俩,同时迅速在阴影中隐藏身形,往玫瑰街的方向跑去。

枪声在身后持续响着,经过一个小巷,张佳乐飞身钻了进去,这是他常走的捷径。

小巷又长又窄,熟悉路况的张佳乐奔跑中,忽然感觉脚下一轻,整个人浮空而起。

小巷的地面出现了一个蓝色的六芒星,每个角升起一道光柱将他笼罩其中,紧接着光芒大盛,张佳乐瞬间失去了意识。

黑暗中走出两个人影。

“啧啧啧,跑得真快,真不好逮,还好你将他逼到了巷子里。”其中一个说。

“嗯,这个阵法毕竟新学,差点就失手了。”另一个点头。

“行了,以后这人就归我们了,走吧,别惦记了。”前面说话那个人对着巷子口叫道。

那里站了第三个人,他收起手中的枪,闷闷回应:“嗯。”

“您自己请多保重吧。”两人中的一个对他点头。

他刚说完,另一个人就扛起了张佳乐,往外走去。

“等等。”巷子口的人叫住他们,扔过来一个东西。

“嗯?”没有扛人的那位接住,待看清后,沉默了一下。

另一个则轻笑了一声,摆摆手,走远了。

巷子口的身影看着他们远去,转过了身。  

(14)

好晕,地面在晃,墙面在晃,天花板在晃。

张佳乐躺在一张床上,缓缓醒转,却没力气起身,他摸了一下身上盖着的被子,有点潮湿,同时他也闻到空气中混杂着一股腥咸味。

“张佳乐先生,你醒了,要不要喝水?”

张佳乐循着声音望去,看见一个尚有稚气的大男孩正看着自己。

“你是谁,这是哪?”张佳乐警觉地看着他。

“这是兴欣号,我是水手乔一帆。”对方没打算瞒他。

张佳乐捂着头,只觉得依然疼得厉害,当下的状况让他生出多种猜测,但无力去一一验证。

很久之后,他只问了一句:“孙哲平呢?”

乔一帆睁着一双大眼睛温和地看他,只是说:“张佳乐先生,你需要休息。”

“我问你孙哲平呢?我要去找他!”张佳乐几乎是用吼的。

“我们离海岸线很远了,而且外面烈日炎炎,张佳乐先生,你回不去,喝点水休息吧,我去给你倒水。”乔一帆脸上泛起担忧,他站起来走向旁边的桌子。

张佳乐想要起来,却发现全身脱力,他敏感地察觉到了异常,遂问道:“你们做了什么?”

乔一帆端着一杯水,走到床边,放在床头柜上,后退两步微笑着说:“是鬼阵哦,会限制人的力量,但不会影响健康,我们受人所托,只想带你安全离开。”

他偏了一下头,大眼睛眨了一下,瞳仁一下子变成了红色,又眨了一下,变回了黑色。随着他的动作,张佳乐看到透进屋里的光闪烁了一下,似乎变暗了。

张佳乐不知道什么是鬼阵,但无力感是真实的,他握了握拳,一下子砸在床褥上,盖上被子,扭头不去看他。

强烈的不安与担心始终萦绕着张佳乐,但疲惫感却拖着他往下沉,为了不再次睡去,他狠狠掐了一把自己的手臂,疼痛使他身体蜷起来。

缩成一团的张佳乐感觉肚子被顶了一下,他伸手去摸,摸到了自己身边有个方方正正的东西,他从被窝中看了一眼,确认了这正是孙哲平放在圣诞树下的那个粉色礼物盒。

张佳乐泄愤般的撕开了粉色包装纸,露出了里面的内容物,是一张写着几个无逻辑复杂汉字的纸条,一个珠贝平面被修复过的怀表,以及……

张佳乐惊讶地看着滑落在手中的吊坠,手掌猛然攥紧。

“你叫乔一帆,是吧?请帮我开个窗可以吗,我没坐过这么久的船,想透透气。”张佳乐从被子中露出脸,带着恳求用流利的中州语说着。他的面色相当不好,还拿起床边的水喝了一口,看起来很顺从,应该已经接受了自己的现状。

乔一帆想了想,开窗并不影响自己的鬼阵效果,他走到房间的窗边,推开了一条缝。

只是转身的一刹那,乔一帆被一团黑影撞在了墙上,黑影分裂成好几个,在他身上乱扑,有翅膀一样的触感拍打在他的面部和眼睛上,让他根本看不清眼前的场景,只能用手乱挥舞着驱赶。

“对不起,乔。”

屋里的光线随着乔一帆被掀翻在地突然变亮,那团黑影趁此机会从窗户穿过,往辽阔的海面飞去。

海面上突然冒出一个水龙卷,出水后竟然真的化成了中州龙的形状,向着张佳乐当头抓来。

张佳乐躲闪不及,差点被掀翻在浪涌中,他赶紧稳住身形,向另一个方向飞去。

水龙一个接一个跃出,向张佳乐追去,张佳乐一丝不敢懈怠,挥舞翅膀,避过了一次次袭击。

眼看水龙数量变多,张佳乐也召唤出无数蝙蝠分身,从四面向中间靠拢,施术之人明显不像孙哲平能分辨真身,只能逐个击破。

几团黑蝙蝠分身被阳光一照,最外围几只变作黑雾四散,但仍然保持着从向中靠拢的姿态,一时之间,海上更是混乱。

“轰”!意欲分头追击的几条水龙在中间相撞,将同伴直接轰碎,四散成水幕落下。

水龙越来越少,张佳乐终于飞出了攻击范围。

他忍不住回头得意地笑了一下,只见甲板上,有个穿着粉色长衫的女水手面带愠色,握紧了栏杆。

看着那只蝙蝠在视线中越飞越远,乔一帆回身看了一眼被单独扔在床上的怀表,又惊讶又担心,几步之间路过甲板上不甘心地望向远方的唐柔,跑到船长室,告诉泰然自若抽水烟袋的叶修:“张佳乐跑了。”

“哦?倒也正常。”叶修靠着躺椅,抬了一下眼皮,带着几分笑意慵懒地说:“孙哲平这家伙把他母亲的项链还给了他,他现在暂时不怕太阳,不过,他认识回岸上的方向吗?”

“我看他飞的方向是对的。”乔一帆回忆了一下。

“哎,真能给我惹事儿,要不是看他男人一腔孤勇,我才不想管……”叶修敲了敲烟灰,一脚踢到旁边的沙发上:“包子,干活了,联系下还在雾城的那几位,张佳乐估计也没地儿去,大概率会回自己男人身边。”

化身成蝙蝠的吸血鬼比寻常鸟类飞得迅速许多,张佳乐叼着项链和纸条,在清晨的烈日下挥动翅膀,只觉得头昏脑涨,时值冬日,他身上寒冷非常,但完全不敢松懈,一心往自己留下过标记的方向振翅而去。

就这样,张佳乐从白天一直飞到了傍晚,当太阳即将落下的时候,他到达了自己出生的城市。

张佳乐落在玫瑰街最高的建筑,一栋钟楼上,他化成人形,站在钟楼顶端,看向自己的画廊。

暮色中,画廊的门打开,孙哲平从里面走出来,张伟驾驶汽车停在他面前,孙哲平上了后座,车子向前开去。

张佳乐眯起眼睛,看见一只鹰停在附近的屋顶上,乍看之下没什么问题,但以他的视力,能看见那只鹰头顶和翅膀尖端奇异泛蓝的羽毛。

虽然不知道是哪方势力,但肯定画廊有人监视。张佳乐立刻得出了这个结论,他不动声色地从钟楼另一端跃下,化身蝙蝠向远处飞去。

到了一座豪华别墅前,张佳乐观察四周无人后,径直飞到了后院的杂物间。

吸血鬼猎人不好下手,但他的仆人可以。张佳乐站在院子里,回想起自己通过张伟的一滴血,摸到这个地方的场景。

张伟每次回这个宅子,都要来这里,照理说仆人收拾房子没什么,但经常收拾一个杂物间就有点奇怪了。后来,张佳乐趁着张伟不在的时候来到了这里,发现了一些东西。

张佳乐熟练地从旁边的围墙暗格拿出钥匙,打开了杂物间的门。

略带陈腐的味道扑面而来,张佳乐走到了最里面的一个柜子,又从角落的箱子后拿出钥匙,打开了柜门。

柜子里面躺着一个铜制的匣子,锁上是一串晦涩难懂的汉字按钮。

张佳乐将礼物中拆出来的纸条攥在手里,比对着上面的汉字顺序,一个个按下了匣子上的按钮。

“咔嚓。”清脆的声音响起,匣子一层层自动打开,夹层里有硝石,如果开锁顺序不对或者强行破锁,匣子会自毁。

开到最后,里面是两封信。

其中一封已经有些年头,粉色的纸张发黄,似乎还有些晕开的水渍,而另一封还很新,信封上写了一个乐字,下笔张狂,字迹张佳乐很熟悉。

张佳乐将粉色的信抱在怀里,咬咬牙,收入怀中,展开了另一封。

那个人熟悉的字体映入张佳乐的眼帘。

致吾爱:

我从记事起,便被教导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为斩断伸向我同胞的魔爪,我辈本就该义无反顾。

多年来,我独行于此世间,披荆斩棘,因知天地间有我应做之事,故不曾后悔,不曾遗憾。唯有你,是我前行之路上遇见,便不得不为之停留的花树。

我曾觉得我此生不过匆匆来去,红尘于我应如流水无情。可我不过一介俗人,芳华在侧,无法不动据为己有之心。感谢落花有意,肯入我怀,能有你陪伴数月,已是我生平之幸。

我本想与你相守到生命最后一刻,但你前番为我涉险,点醒了我。见过春意阑珊,就不忍见繁花凋零,我不愿你再为我冒一丝一毫的风险。我的恨,你的仇,我一人来担。时机已到,必须动身,此番前去,前路未知,但无论有无归途,吾往矣。

请原谅我擅自送你离开,或者不原谅也可,你本就应海阔天空,无论你我相隔万里还是生死相望,我祝你一世无忧,平安喜乐。

但如果有机会,我还是想你去趟平京,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中州人讲魂兮归故乡,我相信最后我一定会回到那里。去的时候记得找一天穿大红色,也算我曾领着我的爱人进了家门。

信就写到这,没有落款,张佳乐合上信纸,看向门外。

今天是平安夜,但夜色中并不平静。

门外天空有翅膀挥舞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张佳乐听得一清二楚。昼夜飞行之下,他确实已经疲惫,以至于这个声音已经靠得很近了才发现。

夜空中有巨大的生物俯冲而下,落在杂物间门口,那是一只禽类,落地后足有大半人高,展开翅膀将门堵得严严实实,它的身后有一人快步走来。昏暗的灯光勉强勾勒出它和它身后之人的模糊轮廓。

它身后之人身量不算高大,年纪应该也不大,站得很直,看不清五官,戴着一副反射出微弱光芒的眼镜,但张佳乐感觉得到他暂时只有警惕而无杀意。

“你是谁?”张佳乐后退一步,摆出了战斗的姿势。

蓝羽鹰压低身形,与他对峙,严阵以待。

“不用紧张,张佳乐先生,最多占用你十分钟,我们快速谈一谈。”夜色中响起了一个少年的声音。

(15)

公爵的府邸灯火辉煌,孙哲平站在阳台上,看着下面静静流淌的雾河,张伟站在他旁边,手攀在栏杆上发呆。

“今天以后,就没有什么主仆了,你自己保重。”孙哲平小声说。

张伟低下头,也轻声说:“少爷,我之前觉得你为他魂不守舍,是丢孙家的脸,但现在,如果我回到过去,我一定祈祷你们能白头偕老。”

孙哲平笑了笑,望向夜空,那里阴云密布。一阵脚步声传来,他又回身看向了屋内。

“孙,我这里这么隆重的平安夜晚宴,怎么没看见你那个喜欢热闹的恋人?”威尔逊公爵走过来,笑得满面春风。

孙哲平转脸也对他笑:“他不舒服,在家里休息,似乎说是……体质原因,枉我学习制药,却不知道他是哪里难受。”

公爵挑挑眉,笑道:“可能是你粘得太紧,想要自己透口气,孙,年轻的恋人还是要给彼此空间。”

孙哲平点点头。

他们随意聊着各种话题,比如孙哲平的学业,比如孙家那艘正准备靠岸,过了新年就要出航的货轮。

公爵转头,看见张伟在对着河水一声不吭,便问道:“你的仆人在想什么?”

孙哲平说:“他是想家了,他的老家在水乡,也有个伸到河上的窗台。”

公爵点头用中州语说:“我很理解。”

张伟猛然转过脸说:“不,你不能理解,你只想毁掉我的家,我的家乡有美丽的青山和大河,可以在阳台上钓鱼,就像这样。”

他在栏杆上一模,一根细线在空中一甩,细线一头的东西立刻到了他手上,那是一支手枪!

孙哲平一边拦在公爵面前,一边大声呵斥:“你想做什么!”

张伟冷声反问:“你说呢?”

公爵脸一沉,想叫侍卫,却见孙哲平上前抢夺那支枪。

“你们都得死!为了金钱出卖灵魂的畜生!”张伟向孙哲平开了一枪,子弹划过他的大腿打到了墙上,皮肤上有擦伤,但并不严重。

孙哲平已经一步上前抢下了枪,一个肘击撞在张伟的胸口,一声闷响,张伟嘴角流出血来,站立不稳,从阳台上落了下去,掉入河中。

“应该没死,快去捞上来!看看他有没有人指使!”孙哲平拍着栏杆对着赶过来的侍卫怒吼,完全没管自己腿上的擦伤还在流血。

侍卫们立刻分出一部分去捞人,可是未到河岸,河中又生变故。

只见一股黑气蒸腾而起,像有生命一般绕开离得最近的侍卫,正面冲着阳台的孙哲平而来。

“孙,快躲起来。”公爵喊道,他一边指挥手下的侍卫去寻找始作俑者,一边亲自带着孙哲平往宅邸深处跑去。

“该死,我现在还不知道他们这是什么把戏,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孙,你先躲起来,你也是他们目标。”公爵步履如飞。

孙哲平拿着枪紧随其后,说道:“他们恨我,恨我跟你交易。”

“呵呵,不自量力。”公爵眼里一片冷漠,他对着角落匆匆赶来的女管家看了一眼,对方立刻会意。

几名打扮华丽的客人从人群中走出来,慢慢聚拢到两人身后,跟着他们穿过花园。

孙哲平瞥了一眼,认出来他们几人吸血鬼的身份,心中涌起一阵暴戾,又被他努力压下。

这一群人刚刚聚集到庭院,孙哲平忽然抬起头,惊讶道:“这是下雨了?”

隆冬的天空中忽然下起了连绵细雨,一个年轻的吸血鬼刚刚触碰到雨滴,立刻倒地痛呼。

“不是雨,是圣水!”稍有经验的一个吸血鬼大叫。

他们都看清楚了府邸上方突兀地笼罩着一小片乌云,从乌云中坠落的水滴越来越大。

圣水会灼烧吸血鬼的皮肤,虽然他们只需要几天就能恢复,但也能带来足够的痛苦。除了最前面的公爵,几乎所有吸血鬼都着了道,捂着裸露在外的皮肤痛苦呻吟着。

公爵嘴里骂了一句,说道:“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可能想刺杀,就算不成功,至少给我们足够的警告。”孙哲平看起来也有点慌乱,不断往四面八方观察。

“走,躲到里面去。”公爵招呼,指向了自己卧室所在的区域。

不受圣水影响的人类侍卫跟随而来,将门口封住。

孙哲平持枪掩护着公爵走进最里间,只听门口响起一声巨响,竟是通往这边的回廊倒塌了,一棵巨大的藤蔓横亘于残垣断壁,开出一朵妖艳的花,散发出奇异的香气,挡住了通往这边的道路。

“魔界之花?它凋零之前,我的侍卫靠近不了它。”见多识广的公爵皱眉,他回头说:“孙,你惹上麻烦了,你在这里等一下吧,我想办法出去找救兵。”

今晚是平安夜,教堂的钟声伴随着祈祷回荡在城市中,吸血鬼的能力会被一定程度上削弱。公爵也被淋了圣水雨,皮肤上有明显的斑驳灼伤痕迹,也对他造成了一定伤害,但强大如他尚可以忍耐。

公爵想要变成蝙蝠飞出去,他需要帮手,但他当然不能让人看到自己化身的样子,他转到卧室里侧,正准备关门,忽然肩膀上一痛。

这是吸血鬼长出翅膀的地方,这一击重创了公爵的翅膀,摧毁了他化身蝙蝠远距离飞走的可能性。警觉的高阶吸血鬼可以在瞬间转移心脏要害,必须先虚弱他才能一击必杀。

孙哲平举枪站在他面前,眼睛微眯,冷声说:“惹上麻烦的,是你。”

张伟和兴欣众人费尽心力铺就的舞台,终于轮到他登场了。

在公爵转身的短暂间隙,他的手指已经飞速褪掉了手中枪管的普通子弹,换上了自己长筒靴和西装中藏着的猎魔子弹。

进入公爵宅邸要搜查武器,但是子弹分散开装,就不容易被发现,更别提仆人们肯定不会太刻意警惕他这个公爵面前的新晋红人。

被用枪指着时,威尔逊公爵终于看清了那把枪上的徽章。

“呵呵,原来是猎人啊,我真是老了,能被你骗。”公爵表情变得狰狞,数秒之间,他的脸已经变成了长满绒毛,利齿外突的模样,同时身量暴长,头几乎碰到天花板。

公爵躲过另一枚子弹,飞身向前扑去,双手幻化成利爪,抓向孙哲平。

孙哲平向旁边躲闪,但是斗室之内,可供躲避的地方实在有限。

远处唱诗班的歌声突然响亮起来,这是吸血鬼受伤之后的错觉,这时候被猎魔子弹击中会很快灰飞烟灭,公爵不想赌,他无心恋战,想要往外跑,但是孙哲平又紧追上去,补了一枪在他的腰腹处。公爵知道他难缠,恶狠狠地转身,再次扑来。

这一次,公爵身形一晃,幻化成铺天盖地的蝙蝠群,因为公爵肩膀受伤,蝙蝠群飞不高,但杂乱飞舞中也很难找到本体那只,孙哲平努力辨认,向其中一只开了枪。

子弹从那只蝙蝠的身体某个部位穿过,有打中但不致命。

数不清的蝙蝠扑到了他持枪的左手臂上,开口便咬,孙哲平的手臂瞬间血肉模糊,猎人之血让它们被灼伤,但紧接着又有新的蝙蝠扑上来的,嗜咬的同时,还拖着他的手臂往窗户方向去。

抓住这个机会,又一群蝙蝠集群从旁边撞向孙哲平,手枪顿时脱手,向窗外坠去。

眼见胜负将定,蝙蝠群中传来一声尖利的冷笑。

“我一个人真的赢不了吗?”孙哲平心里发出了疑问。

孙哲平抬头看向身边逐渐萦绕的来自吸血鬼的黑雾,想起刻在古老徽章背部最后的启示:猎人战斗到底,如若走到绝路,便自己燃尽血液和灵魂,点燃黑雾,困住吸血鬼同归于尽。

这方法不一定能成功,公爵这个怪物虽然受伤却还有逃走的可能,但已经是他唯一的机会和办法。

孙哲平艰难抬起左手,点在心口,开始去寻找徽章这个点燃灵魂的引线。在他的意识里那是一团正在远去的蓝光。

忽然,蓝光逆转了方向,越来越近。

孙哲平震惊地看向枪掉落的窗口。

被街道的灯光稍微照亮的黑夜中,响起两道几乎叠加在一起的振翅声,黑夜中出现一道泛蓝的巨大黑影,靠近建筑时身形一个加速上飞,有什么东西被向前扔去,另一个小一号的黑影闪电般接力出现,在半空中牢牢抓住。

小黑影从窗外窜了进来,是一只棕红色的蝙蝠,小小的利爪上还抓着一把枪。  

(16)

蝙蝠落地变成持枪的张佳乐,他用眼刀恶狠狠地剜了孙哲平一眼,但看到对方鲜血淋漓的手时,愤怒的目光又迟疑了一下。

“你还行吧?”张佳乐举手对着半空中乱飞的一群就是两枪,不知道打中了什么,对方更加混乱,同时,他也召唤出一群蝙蝠,跟孙哲平身边的那些扭打在一起。

将蝙蝠赶走后,张佳乐匆匆忙忙撕开自己的外套,给孙哲平最严重的伤口包扎起来,嘴上还在骂:“有雷鹰控场又怎么样,就你这样,它扔枪进来你接得住吗?要不是它主人在你家院子拦下我……”

他不想说,又抬头瞪了孙哲平一眼,眼里有红血丝。

孙哲平已经从震惊中反应过来,他捂着血淋淋的左手,扯出一个笑容先回答前面的问题:“我什么时候不行过?”

“这时候就别说浑话了!”张佳乐怒道:“那老东西还活着呢。”同时瞪向天花板聚集的蝙蝠。

孙哲平说:“我的手没法扣动扳机了。”他抬起左手,血淋淋的手指上,有的伤几乎见骨。

张佳乐当然知道孙哲平平时都是用左手持枪的,他叹气说:“我来。”射击俱乐部不是白去的,他张佳乐自认枪法绝对一流。

只不过……

“你不怕猎人徽章吗?”虽然之前见过他开枪,但孙哲平还是有些担心,毕竟刻在血脉中的东西是很难撼动的,更别提今夜是圣诞,吸血鬼本来就更脆弱。

张佳乐将枪握在手中,不见发抖,他冷哼了一声:“习惯了,你和这东西就在边上我都睡得着。”

混血的吸血鬼轻轻摸了一下锁骨,他知道母族的力量也在伴随和指引他勇敢向前。

孙哲平轻笑:“你是真疯。”

“嫁狗随狗。”张佳乐给子弹上膛,说着不知哪里学会的中州俗语,他不太懂含义,但从字面意思上觉得可以用来骂孙哲平。

孙哲平此时已经从旁边的装饰盔甲上扯下来一把剑,握在右手中,他皱了一下眉,这把剑不知道什么材料,非常重,开了刃,但是不算锋利。

“会用?能用?”张佳乐警惕着前方,后退到孙哲平身边。

“右手练过冷兵器,没问题。”孙哲平说着,举起剑架在胸前。

蝙蝠群乱飞之后再次扑来,这次后面明显跟着一个大一号的阴影,应该是公爵的本体隐藏在蝙蝠群后面冲了过来。

“他的本体要害在哪里?”张佳乐知道吸血鬼可以自由控制自己要害的位置,他看不见另一个吸血鬼的要害位置,但孙哲平可以看见。

猎魔子弹数量有限,他不能用得太恣意。

孙哲平挥舞手中剑,剑光如闪电,所过之处,蝙蝠纷纷落下,在地上弥漫成一层层黑气。

“咔嚓。”黑气中,剑尖碰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孙哲平肩膀一个用力,将其挑向旁边。

一团伸出锋利爪牙,外观如同破旧斗篷的东西被甩在离两人不远的地方。

“左边那颗牙的右边九公分。”孙哲平对张佳乐高喊。

张佳乐连忙对着他报的位置开了一枪,但手臂恰好被蝙蝠撞了一下,子弹偏了一点。

“可惜。”孙哲平咬牙。

那群蝙蝠再次飞来,将那团东西围了个水泄不通。

“呵,你和那个女人一样,背叛得那么愚蠢。”又粗又沉的声音回响着,在不大的空间里面回荡。

张佳乐眼睛猛然睁大,一下子抬起枪。

“冷静!”孙哲平侧过脸看见张佳乐扭曲的五官,知道这句话对他造成了怎样的杀伤力。

张佳乐反手抓住旁边的椅背,力气有点大,有木料开裂声传来,不消片刻,他往后靠:“没关系,我们还有机会。”

“对,没关系。”孙哲平放下心,小声问:“有没有办法解决那些蝙蝠?我看不清楚。”

张佳乐半转脸看他,也是小声问道:“你怕火药熏眼睛吗?”

孙哲平面露不解,但还是轻轻摇头说:“不怕,我从小放鞭炮。”

“我路上拿了些东西,也许可以用上。”张佳乐从外套中掏出了一个大烟花,这是公爵府为圣诞节准备的。

孙哲平看见他将烟花引线伸向煤油灯,瞬间了然,在张佳乐往外扔出烟花的一瞬间,他和张佳乐往窗户边跑。

烟花在屋里炸得五光十色,带着硫磺味的浓烟瞬间弥漫开,白烟把黑气顶开,小蝙蝠们瞬间像失了理智一样乱飞,甚至撞在一起。

张佳乐庆幸自己赌对了,这些小东西和自己的小蝙蝠一样畏惧火光和硫磺味。

有蝙蝠在仓惶中撞翻了煤油灯,屋里在暗淡了几分钟之后,腾起一片蓝色的火焰,火光中,原本被蝙蝠保护的那团东西露出了真容。

那是一个佝偻的人形物体,脸如蝙蝠,獠牙外露,两只爪子锋利如刀。

“右边大腿,离地三十五公分!”孙哲平知道张佳乐听得懂。

“击中心脏,身体会慢慢靠最后的力量和意识往袭击方向冲来。”张佳乐知道孙哲平听得懂。

“砰!”子弹出鞘,流星般穿过了那团罪恶组成的丑陋事物。

“轰!”一股带着不甘的力量撞上了剑身,被借力格挡出去。

所有的蝙蝠落地消散,只剩下属于张佳乐的几只,踉踉跄跄飞了一阵后消失。

“阴霾会伴随你,你会失去、憎恨,永远徘徊在走不出去的黑夜中。”

伴随着这句怨毒的低语,一团黑气撞向张佳乐,这是来自高阶吸血鬼最后怨念的攻击,无可躲避,直击张佳乐的一半血脉,幸好他是混血,否则现在灵魂已经被燃烧到痛苦倒地,但他也是一声闷哼,捂住胸口,显然也不好受。

“结束了?”张佳乐喘着气,扇着面前的白烟。

这时候他看向了身边的孙哲平,只见他身体忽然委顿下去,几乎站不住。

张佳乐大惊,赶紧跑过去抱住了他:“你怎么了?”

他猛然发现,自己手中的枪,徽章发出一阵光芒,光芒像水一样往地上流淌,如同萤火一般慢慢消散。

“猎人杀死了吸血鬼,诅咒消散,力量也随之消散,这是真的?”张佳乐喃喃地说。

“是,他是高阶吸血鬼,猎人超额完成使命,徽章把命运的主导权还给我。之前,我时常担心自己的身体什么时候开始由盛转衰,所以一直在加紧谋划的时间。你的出现其实帮我加快计划,但我真的……”孙哲平将头埋在张佳乐的颈侧。

“如果你想说,觉得对不起我,但又说不出来,那就不用说了。你只需要告诉我,杀死了吸血鬼,你以后会怎么样?”张佳乐急切地问着,眼睛里面慢慢盈满了泪水。

“其实他是你杀的,但是,因为你我心意相通的陪伴和战斗,这个徽章也许早就视我们为整体了。别怕,我就是变成普通人而已,以后我以普通人的身份爱你可以吗?”孙哲平抬起头看他,勉强笑道。

张佳乐眼睛里涌出泪水,不曾出口的委屈被大声吼出:“那样最好,你知不知道一开始,你一个猎人硬要跟我住在一起,我多害怕,我整个晚上都睡不着,你抱我时我都本能发抖,可我躲着你的同时还喜欢你……”

孙哲平扔掉那把剑,紧紧抱住了张佳乐。

可是张佳乐却立刻放开了他,看向四周。

“等等,什么声音?”张佳乐警觉地竖起耳朵,孙哲平因为力量流失,五感下降,他可没有,吸血鬼对于危险的敏感让他汗毛倒立。

“嘶嘶……”

孙哲平也听到了,他往脚下看去,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拉着张佳乐想走,可是他自己的腿跟灌铅一样,迈不出去。

“怎么回事?”张佳乐一边架着他走路一边问。

“炸药,这栋楼里有不少吸血鬼家族的肮脏秘密,底下埋了炸药,外面的人知道公爵死了,想要炸了这里,掩盖罪证。”孙哲平气喘吁吁地解释。

两人跑到了被魔界之花顶穿的走廊,前方已经无路可去。

天上下起了雪,眼前的所有,已经笼罩了薄薄一层白。

“跳下去,我想办法带你走。”张佳乐跃跃欲试。

“我不想说出来,但我走不了了。”这座建筑很高,孙哲平看着下面黝黑的地面,下了断言。

教堂的钟声响了起来,一下又一下,震在人心里,标志着圣诞节正式到来,一片雪花落下,孙哲平伸手接住,深深看了张佳乐一眼,说:“你可以自己飞,你自己走吧。”

张佳乐瞪大了眼睛,刚才没流完的泪水又继续向下流淌:“你说什么胡话装什么深情?孙哲平!我就算到了中州,也不穿红衣,别以为我不知道,如果你不在,你们的婚俗,就只能跟一只公鸡拜堂,我疯了吗?我跟不存在的人共度余生吗?”

孙哲平凑过去在他还在喋喋不休的嘴角吻了一下,低声说:“下辈子好吗?那时候我八抬大轿把你风风光光迎进家门好吗?”

张佳乐没听说过什么下辈子,他懒得费口舌,用手去拽孙哲平,那只无数次拥抱他的手却躲开了他的手掌,随后他肩膀上传来一股力量。

“飞回你的天空吧。”

张佳乐只来得及听完这句话,就从高耸的建筑坠了下去,他看见火焰已经从一楼烧起,还闻到了浓烈的火药的味道。

在即将触地之前,张佳乐化身为蝙蝠,头也不回地飞向了夜空,他的身后,爆炸声陡然响起,照亮了这个本该宁静祥和的夜晚。

张伟一路游上停在隐蔽处的蒸汽小船,检查了一下小船尾部的箱子,那里面已经被人放了公爵之前答应归还的十几幅字画和几件首饰。他捂着身上的伤口,发动小船向前驰去。岸上的混乱和无边的黑夜给他掩护,小船在黎明到来前,冲出入海口。

他登上了没有入港的那艘货轮,货轮发出长长的,悲鸣般的汽笛声,掉头向太阳升起的方向驶去。  

(17)

致吾儿佳乐:

吾年少时,常慕西方自由平等之说,遂离乡远渡重洋求学。孰料渐迷失于异域灯红酒绿之间,竟为挽朱颜而误入歧途,乃至成为异类。幸遇一人,初时以为终身有托,最后虽兰因絮果,但得汝相伴,已觉人间至美尽在身侧。

然故国山河常在梦寐,及见神州遭外邦凌践,方如醍醐灌顶。虽欲报效家国,又恐朝露之身累及吾儿,故遣汝赴南港,托与少时故交。

自此云山迢递,慈母心魂常随月华照汝窗前。惟愿吾儿岁岁安康,永沐清晖。

致故友孙映玺君:

若吾儿读不懂,请代为翻译,谢君照料,恩情来世再报。

                张予安书于新纪元一六七三年秋日

张佳乐将陈旧的信纸装回粉色的信封,贴身放好,走出了甲板尽头的小房间,来到了船长室,坐下。

“如刚才说的,那艘船,以及孙家的四分之一产业,兴欣收下了。另外四分之一财产折合成黄金给你。还有四分之一如孙老爷子的遗愿,捐给军队。最后四分之一,先保留在孙家名下,叶修船长的家族会先帮忙打理。”兴欣号上,陈果拿着算盘打得啪啪响。

张佳乐坐在桌子另一边,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些冰冷的数字。他没有责怪陈果的公事公办,事实上,兴欣已经在他成功逃脱后,给他提供了相当大的帮助。

“今后有什么打算?”叶修没有抽他的水烟袋,双手并拢,很认真地看着张佳乐。

“我灵魂受公爵诅咒反噬,有伤,需要在黑暗中静养,在海上漂泊不适合我,我想找个地方沉睡,可能需要睡很多年月,但我相信自己一定能醒来的。我要下船了。”张佳乐缓缓说出了自己斟酌几个晚上的想法。

叶修挑眉:“可以,你想走就走,给你充分的自由,是他给我提的要求。”

他是谁,他们心知肚明,但都没有将那个名字说出口。

那个名字,甚至没有出现在叶修在张佳乐进门的那一刻藏进抽屉的报纸上。毕竟,公爵府中一场意外爆炸导致公爵丧生,而在此之前,有人向当局政府递交过一些他的丑闻证据才是报纸报道的重点。

公爵的生意核心,以及他凑齐“保护费”过程中偷偷使用的药物,都被那个人拿到了足够的证据。

名字淹没在尘埃中的他,和他身后的所有人,用尽全力想要完成的目标,终于成功了。

张佳乐左手手指捏着右手中指上的指环,红宝石粗硬的棱角摩擦他的手指,疼痛,冰冷。他点点头,接受了这份被还回来的,彻底的自由。

叶修又说:“黄金你带走,我会帮你送到你沉睡的地方,在你边上埋了。”

魏琛在一边努努嘴:“你给人家搞成了好大一头肥羊啊,算了,送佛送到西,我在边上给你做点机关,让别人以为那里闹鬼,没人敢去盗墓。”

“等一下,还有这个。”门外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苏沐橙跑进来,手里拿着一朵鲜艳欲滴的红玫瑰,还有手枪上拆下来的吸血鬼猎人徽章。

“给你,这朵花是你的阳台上摘下来的,嗯……就开了一朵,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凋谢,我觉得肯定是个稀罕物件,就给你拿来了。至于枪是我们从公爵府捡回来的,枪坏掉了,不过徽章还在,你身上的诅咒是吸血鬼造成的,中州讲万物相生相克,我觉得会有震慑作用。”

张佳乐站起来,将花插进上衣口袋,徽章抱在怀中,鞠躬表示感谢。

兴欣号驰入迷雾中,向着海岸靠近。

张佳乐为自己选了一个森林中古树环绕的废弃古堡,躺进了地下室的棺材,他将花放在身边,徽章放在心口,轻轻地对着头顶说:“晚安。”

魏琛没自作多情到回答这两个字,他坐在边上抽完烟,走过来默默地盖上了棺材的盖子,检查了一遍机关之后,离开了地下室。

兴欣号的甲板上,叶修拿着望远镜,看着正在朝船的方向赶的魏琛,啧了一声,对身边的苏沐橙问:“真就开了一朵?”

苏沐橙吐吐舌头。说:“还有一朵呢,但不是留给甲板下那位了吗?对了,还带回来一小瓶来自张佳乐的血,看起来是用来浇花的,安文逸用特殊药剂处理过,不会凝固,也一起放在了那位旁边了。”

叶修笑了一下:“我们对他也太厚道了,不仅让他在船上躺着睡觉什么都不干,还给他找来吸血鬼的血,让他体内的猎人残留血脉感知到对抗的力量,从而修复自身。我赌他的伤口已经在自愈了,你信不信?”

“信啊!”苏沐橙笑嘻嘻:“赶紧醒,醒了就让他帮忙干活,在咱们这,少爷也要做事才有饭吃的。”

叶修点头:“那是,是他自己说猎人力量的消退不是没代价,可能伴随理智的崩溃,只剩下狩猎的本能和恨意,就算能活下来,自己不一定有理智对抗,怕伤了他家那谁,咱们才收留他,不付出点报酬怎么行。更别提,当时罗辑的雷鹰把他护在身下,才让他活下来,雷鹰都被炸死了,罗辑哭得擦了好多次眼镜。”

苏沐橙深以为然:“咱们真是大大的好人。”

“嗯,好人。”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向甲板下走去。

另一边,张佳乐一睡就睡了十多年,他的恢复速度比他想的要快许多,也许因为他只有一半血脉被诅咒,也许真的是“相生相克”,因为他看见胸前落下一大片粉末,徽章消失了。

他坐着呆愣很久,看向右手边,玫瑰花依然鲜艳如昨日,和他手上的戒指交相辉映。

站在古堡窗边,一缕阳光照进来,张佳乐发现自己不怕阳光了,甚至没有了对鲜血的渴望。

张佳乐感觉自己做了好长的一个梦,梦里好像有什么帮助他摆脱了来自一半吸血鬼血脉的诅咒,但他忘记了梦境的内容。

古堡没有受到什么骚扰,只是被十多年的植被牢牢拥抱,张佳乐走了出去,虽然大战已经结束,但是蔓延的饥荒、小型的冲突依然伤害着人民。那些曾经躲在画廊阴影中的他到不了的地方,满目疮痍。他变卖黄金,开始四处旅行,在世界各地短暂定居,为带着战争和恐惧创伤的孩子们画画,教他们唱歌,让他们重新绽放笑容。

红色成了张佳乐最常用的色彩,他画了很多画,却没有再尝试画两个人的肖像。

张佳乐走到中州的时候,已经距离他苏醒又过了两三年。

他来到了南港,订了一张两天后去往平京的火车票。

北半球已经入冬,南港靠近赤道,还比较温暖,但平京已经快下雪了,张佳乐给自己挑选了一套红色的棉服,准备出发时带上。

回酒店前,张佳乐坐在南港的咖啡馆,打开怀表看了一眼时间,继续翻看报纸,余光瞥见了一个人影,那人从玻璃窗面前慢悠悠晃了过去,走向街对面。

张佳乐飞快地跟了出去。

“叶修!”也不去细想为何此人和自己一样容颜几乎不变,张佳乐隔着大街喊叫。

正在买烟的叶修停下脚步,蹙眉四下张望,看见了张佳乐。

“哟,好久不见啊。”叶修伸手打了个招呼,又想起什么似的说:“对了,有个人,他今天也上岸了,这人脾气大得很,兴欣不要了,还你了!”

张佳乐满脸疑惑,他没听清楚,只能用手包在嘴巴上大声喊:“你说什么?还我什么?”

叶修却只是转过身去,背对着他挥挥手。

一辆双层巴士开来,隔绝了张佳乐的视线。

张佳乐看着巴士开走,想要追过去,在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却愣在了原地。

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刚才叶修的位置上,那人穿着驼色长风衣,双手插进兜里,一边口袋露出一朵用玻璃纸包好的玫瑰。他微微偏着头,嘴角带着笑意看着街对面的张佳乐。比以前削瘦一些的脸上,是锋利又深刻的五官,如张佳乐每个午夜梦回时那样清晰。

世间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所有的颜色都变成灰烬,天地之间,只剩下对面那个人的身影。

张佳乐没动,等着那人大踏步走了过来。

“叶修说要还我什么东西?”张佳乐红着眼睛,抬头看着他,眼前逐渐模糊。

“他敢说我是东西?”来人剑锋似的眉宇挑动了一下,表情不屑,这样子让张佳乐看着特别不爽。

“不是。”张佳乐在车水马龙的街头高声吼道:“不是东西,孙哲平你确实不是东西!如果你不是转世来的,是活生生的孙哲平,你就真的是个天下第一的混账东西!”现如今的张佳乐,对于中州语已经掌握得滚瓜烂熟。

孙哲平轻笑了一下,伸手将还在自顾自骂骂咧咧的张佳乐按进怀里:“随便你怎么说,反正你跑不了了。”

不顾路人的侧目,孙哲平将胡乱挣扎的张佳乐强行提回酒店,没怎么费力地收拾了一番之后,张佳乐终于安静了。

裹着被子靠在床边的张佳乐闷头不语,一副勉强听你解释的样子。他没看孙哲平,而是盯着床头,那里有他定制的装玫瑰的水晶匣子,现在里面又放进去一朵,显得有些拥挤了,但满满当当的很热烈。

“在你梦中,我们的信物相遇,徽章的力量抵消了吸血鬼的血脉,所以你现在可以自由生活在阳光下,但是衰老得很慢。而我,因为用吸血鬼之血刺激身体撑过致命伤,猎人力量也没有完全消失,也能活得久一点。但是我们……”孙哲平抱住张佳乐,神情变得严肃。

张佳乐看见他这样,不由得暂时抛弃了委屈和不满,紧张地爬起来问道:“我们怎么了?”

孙哲平笑了笑:“我们想要在一起是有代价的,各自的力量融进了彼此的身体里,但是本质依旧是天敌,从相遇开始,两种不分彼此的力量就会开始互相消耗,最后达成平衡和共享。也就是说,当我们重逢,就会像普通人一样,慢慢变老。我愿意用所有生命陪你,但你有选择的权利。”

他捏起张佳乐的下巴,端详了很久说:“好漂亮的一张脸,真愿意和我一起变老吗?这也太可惜了。”

张佳乐抬眼瞪他:“可惜吗?我看你挺开心的。”

孙哲平点头:“当然开心,那我们就可以一起度过普通又般配的一生了,老成什么样的孙哲平就配老成什么样的张佳乐呗。不过咱们要先坐实关系,现在八抬大轿不流行了,我们去看辆汽车当婚车?”

“说些没谱的事情。”张佳乐被气笑了,说道:“我离开后,玫瑰街52号被政府收回了,我连家都没有。”

孙哲平靠过来,将脸贴在他的发顶上:“家总会有的,可以先在南港待一段时间,适应一下,再去想去哪定居,平京,还是你母亲的故乡春城?或者咱们把中州转一圈再决定,你想在哪我们就在哪。新房子按照Blossom Gallery的样子,装修成复古风,留一间画室。”

“谁要跟你一起?我气还没消呢!”张佳乐偏过头。

孙哲平想了想,伸手展示了一下手指:“现在中州和世界交流变多了,都知道戒指是什么意思,代表我们是彼此的人,我看到了,你还戴着。”

张佳乐歪过脑袋看他,看了很久,说道:“我不想跟你提过去,也不想跟你聊将来,一件事说完再到另一件。”

孙哲平认真地注视着他:“想先说哪一件?”

“先答应一起慢慢变老吧。”张佳乐伸出了戴着戒指的右手,放在孙哲平还留着伤疤的左手上,那里有一枚不一样但很般配的戒指。

他们没有互相告知,但就在刚才激烈的缠绵中,两人各自偷偷抽空将戒指从中指转移到了无名指。

上一次两只手十指交扣,他们都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但这次握住,就到百年之后吧。

(正文完)

(番外2)孙少爷的计划毁在第一步(if线)

张佳乐看着叶修挥手离开的背影,心中莫名涌起恐慌。

“什么,叶修你说什么?”叶修出现肯定不是偶然,他肯定知道什么,张佳乐笃定着,用他那艺术家的脑子转了一圈,发现转不过来,便立刻迈开腿冲了出去,绕过巴士后方,往街对面追去。

“叶——修——”张佳乐一边喊叫一边跑,前面那位看着走不快,怎么就追不上呢?路边有个人影很眼熟……算了不重要!

另一边,孙哲平看着已经飞跑出十几米开外的张佳乐,愣住了。

为了配上张佳乐的品味,他特意换上了南港最流行的复古长款大衣,摆好了pose,特意展示了一下玫瑰花,站在路边,等着被发现后走过去霸道地把爱人拥进怀里。他甚至在初冬的风中解开了衣扣,等着承接爱人微凉的体温。

越精心准备越悲凉,因为计划通的第一步是爱人能看见。

张佳乐跑了,冲着另一个男人,用他吸血鬼的速度,跑了。

“张佳乐你站住!”孙哲平握紧拳头,很没风度地在南港街头发出一声大吼。

张佳乐的脚步终于慢下来,他站定,慢慢回头。

叶修:干什么啊这两口子,我都还人了还不依不饶。一个人追什么,去看看旁边,这又不是一个人的游戏,不要给四体不勤电竞男增加运动量了。诶,不对,我脑海怎么突然冒出这个词,电竞男是什么?

(番外3)孙少爷的起床气

孙哲平在兴欣号甲板最底下一层的沉眠,并不安稳,尤其是最开始。

他手上的伤口有部分深可见骨,而且公爵的蝙蝠带有怨念和毒性,伤口里面有残留,愈合特别慢。

治疗费用早从孙家剩余的四分之一财产中拨了过来,船医安文逸拿钱办事,照料得很细心,但为了除去残余物,有时候不得不切开正在愈合的血肉做清理。

这时候张佳乐的血瓶就会被拿开,以防伤口愈合过快妨碍手术。

“我上岸采买药物,他的手该换一种药了。在此期间不能把血瓶放回他身边,以免皮肤愈合加速,覆盖上需要清理上药的位置。”安文逸推推眼镜,对船上众人宣布。

陈果想了想说:“可以,但这期间谁去照顾?”

她看看左边几个正在跟伍晨制定采买清单的小年轻,罗辑、苏沐橙,心里觉得不能叫他们,还是采买船上补给更要紧;又看看右边被之前水龙没追上张佳乐这件事情打击,正在钻研蛟龙出海术法的唐柔,也没忍心打扰;至于莫凡,不到饭点不可能出来,他想藏猫猫天皇老子来了都找不到。

这么一想,陈果只能扭头望向了甲板上喝酒吹牛的几位。

“魏老大,包子,方锐,只能麻烦你们几个了。他在非常时期,你们注意些。”陈果说着,又对正在船上布置鬼阵的乔一帆说:“一帆,劳烦你盯着,多费心。”

魏琛喝得有点上头,拍着胸脯就应下了。

孙哲平睁开眼睛的时候,正好有一只海鸟停在他房间的窗外,他盯着那只海鸟振翅飞走,忽然开口用沙哑的声音问了一句:“张佳乐呢?”

乔一帆坐在床头看书,听他一说,抬起眼睛,恍惚间觉得好像类似的问话在哪里听过,不由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他合上书走过来,小声说:“他要休息,您也需要休息,要喝水吗?”

“要,去给我拿。”孙哲平说。

乔一帆点头起身,看见孙哲平又闭上了眼睛,便向门外走去。

“有咖啡最好。”孙哲平闭着眼睛说。

“好的,我传消息过去,让他们顺路买。”乔一帆回答,打开门,蹑手蹑脚出去,对门外坐着,散发着酒气的几位说:“他醒了,我上甲板一趟,你们聊天小声点。”

“好嘞。”包荣兴笑眯眯。

乔一帆点头,走上了台阶。

魏琛打了个哈欠:“这外头战火纷飞的,咖啡多难买,这少爷做派,不能让他轻易带到咱们这底层劳动人民的组织中。”

“算了吧,他伤得有点重,看着怪可怜的。”方锐接话。

魏琛努努嘴:“也是,他等下真发飙了估计只有叶修那怪物能摁住他。”

“他确实容易冲动,我夜观星象,这种属于杀破狼座命,一生大起大落,杀伐重,但是吧,却偏偏一物克一物,有柔情接纳的旁支能缓冲,你看人家那运气,真好命。”包荣兴说得头头是道。

魏琛一挑眉:“柔情在哪呢,他老婆?也对,他老婆能治他,那你给他老婆找回来?好消息,他老婆在暮光公国的老树林子里已埋好,睡挺香。坏消息,我忘记埋在哪片老树林子了。”

包荣兴一惊:“人家这么大一个漂亮开朗勇敢善良有艺术气息还很能打架的老婆,你给人家弄丢了?”

方锐一挥手:“没事儿,反正沐橙肯定记得。”

魏琛呵呵:“算了吧,沐橙要知道我把人家那漂亮开朗勇敢善良有艺术气息还很能打架的老婆不知道弄丢在哪了,我得先挨一顿锤。”

方锐抛出了一个难题:“他应该不会突然追着喊着要找张佳乐吧?”

听到某个关键词,屋里的孙哲平缓缓睁开了眼睛。

包荣兴想了想说:“不会吧,咱们的船靠一次岸多难,这么多眼睛盯着呢,更别提来回燃料费,从你工资里面扣给老板娘啊?”

“难说,古今中外小说里面为爱情要死要活的不少,不是说情种出在大富大贵之家吗?这位眼瞅着挺符合。”方锐咂咂嘴。

“好办”,魏琛伸了个懒腰:“他身边还埋着那么多黄金,用寻金秘术之类的盗墓法都能找过去。”

方锐深以为然:“不行的话,还有同心咒。”

魏琛笑他:“你还知道同心咒,咱们全船上上下下男男女女没一个人能用的,全员光棍。”

“屋里不还有一个能用的吗?”包荣兴挠挠脑袋。

方锐哈哈一乐,随口说:“同心咒要讲究仪式的,结发结发,说的是真正的妻,他家那个能算?白白跟他这么久,给名分了吗?多好一人,遇上里边这位,我都替他不值。”

魏琛眯眼:“就是,太过分了,咱凭什么帮他找,等他好了,给他把铲子,让他自己去把暮光公国所有树林都铲了,丫自己找老婆去!”

身后的门里传来声音,包荣兴一惊,想去捂这两人的嘴已经来不及。

“砰!”门上出现一道裂缝,向前倒了下去,走廊里亮着唯一一盏灯,环境本就阴暗,此时门后出现了孙哲平的脸,黑得可怕,像煞神降临。

下层甲板顿时一阵鸡飞狗跳。

乔一帆气喘吁吁跑来汇报:“船长、老板娘,出事了,孙哲平醒了,现在正在下头追杀魏老大他们呢!”

叶修叼着烟轻笑了一声:“果然。”

“哎,你说说他们惹他干嘛?”陈果捏捏眉心,又问:“中层甲板尽头那间房,装那些个皇帝老儿用的锅碗瓢盘那间,加固了吗?要还回去博物馆的,别弄坏了。”

乔一帆赶紧点头:“加固了的,我加了几层鬼阵。”

陈果长出一口气。

“这船上废物点心不就一个吗?怎么,三个都是?联手还拿不下一个孙哲平?”叶修摇摇头,缓缓吐出一口烟。

乔一帆无奈道:“包子哥今天忘记给下层杂物房上锁了,孙哲平从里面找出来一把旧剑,杀伤力百倍。”

陈果一惊:“他不是手有伤吗,还敢用剑,要不要紧啊?”

“用的右手。”乔一帆回忆了一下。

陈果拍拍胸脯,又出了一口气,问叶修:“不是说猎人之力溃散了吗,还这么有劲折腾?”

“怎么,不许人家本来就天赋异禀啊?”叶修耸肩。

陈果想了想:“哎呀,那到底顶不顶得住,我叫小唐过去看看?”

叶修摆摆手:“顶得住,这仨里面还有要打八个王杰希的,你敢瞧不上人家王杰希?”

陈果深以为然:“也是,不过你别提人家全名,人家在前线呢,别让人家打喷嚏影响指挥。”

叶修不说话了。

乔一帆左右看看,也不说话了。

奇怪的是,此刻不仅船长室安静下来,底下甲板的嘈杂也停止了。

陈果诧异地跑到门口探出头:“怎么没动静了?”

叶修说:“你看起来很失望?”

“有点,下层甲板几间房我早嫌旧了,他弄烂了正好找孙家再要点赔偿来整修。”陈果叹气。

乔一帆小心翼翼地走到楼梯处,往下探去,回过身,张张嘴,却半天没有发出声音。

“一帆,怎么了?”陈果问。

“孙哲平,他在楼梯口停下了。”乔一帆顿了顿:“转角那的花瓶,插着他的玫瑰花……”

叶修站起来,看了窗外一眼,笑着摁灭了手里的烟。

风裹着海水的气息,拂过上层甲板。桅杆上用丹青绘着山河千里图的风帆,被拽着恣意舞动。

把那朵花小心安置在自己的病床边上后,孙哲平披了一件外套走出来,站在温暖的阳光中,除了海浪的声音,这里很安静。

不过安静很快就被打破了。

“别跑,别跑!”伴随一阵脚步声,罗辑的声音传来。

孙哲平回头,只见他正追着地上一只小鸡崽一样的东西向自己跑来。

“请帮我拦住它,别让它……咦?”罗辑气喘吁吁地停下,扶了扶跑得歪七扭八的眼镜。

只见小鸡崽一个刹车,在孙哲平前面停下了,拿小豆子一样的眼睛瞪着他,张开毛都没长齐的小翅膀压低身体虎视眈眈,大有冲上来一较高下的气势。

“冷静,不要啄人。”罗辑一边张开双手下压以示安抚,一边对着孙哲平尴尬地笑。

“这是什么?”孙哲平低头,观察地上那只小崽,它比普通小鸡大一点,灰扑扑的,头上稀疏地顶着几根蓝色的羽毛。

罗辑说:“雷鹰,我的召唤兽可以重生,莫凡把它上一世死后变的蛋从公爵府拾回来了,刚孵出来不久,就是……孵化过程出了点问题。”

“什么问题?”

“额……孵化需要温度较高的恒温箱,但我一个没看住,他们图省事把蛋放到锅炉房去了,温度过高,所以一出生就有点暴躁。”罗辑挠挠头:“而且它的记忆不会全丢,所以我一直养在离你比较远的地方。”

孙哲平皱眉:“之前是需要恒温箱?你其实可以来问我,我可以帮你想办法做一个。”

罗辑想了想:“不好意思打扰你……”

“这没什么,况且它是……”孙哲平没往下说,低下头,看着地上那只围着自己打转却不敢真冲过来的小鹰崽。

天上突然聚集了一群海鸟,孙哲平回身看去,离船不远处有两条鲸鱼正在聚集鱼群捕食,海鸟们盘旋着坐等分一杯羹。

小鹰崽抬头,小小的眼中有大大的羡慕。

“想到高处看看吗?你这样……暂时也还学不会飞。”孙哲平向它伸出手。

小鹰崽果然冲过来,在他手上意思意思地啄了两口,紧接着就沿着他的手臂蹦到了他的肩膀上。

“换个地方,我的爱人有时候会变身成小动物,在我看书时趴在我肩膀上睡觉,我不习惯有别的小东西蹲在这,会让我很想他。”

小鹰崽似懂非懂地打量着他,又抬起小脑袋跃跃欲试。

“头上更别想,那叫上房揭瓦。”孙哲平将小鹰崽取下来,放在手上,又将手搁在栏杆上。

小鹰崽看着远处俯冲抓鱼的海鸟,着急地吱吱叫。

“它得一年半载才能和以前一样抓鱼了。”罗辑叹了口气,又说:“它有时候吃鱼很挑剔,要自己去追最难抓的鱼,也很爱吃。”

小鹰崽看着海鸟翱翔,委屈巴巴地慢慢蔫了下来,在孙哲平手中趴下摊成一团鹰饼,还时不时“吱”一声不知道是不是在啜泣。

“它爱吃什么鱼?”孙哲平一边问,一边在它头上竖得最高的蓝色羽毛上点了一下:“别担心,你总能飞回高空的。”

“旗鱼,它那时候会在海上和旗鱼竞速,只是这种鱼在我们这也非常难钓。”

孙哲平转过脸:“难钓?也就是说有人钓到过?”

罗辑愣了一下,点点头。

不久之后,海面上一片喧哗,苏沐橙走出来,问道:“怎么这么热闹?”

陈果和唐柔正笑着靠在栏杆上看外面,只见兴欣号下方有一艘小船,魏琛、方锐和包荣兴正拿着钓鱼竿和鱼叉,看着海面严阵以待。

“他们发现旗鱼的踪影了。”陈果乐呵呵地解释。

“旗鱼?怎么想的?好难抓的。”苏沐橙也跑去看。

孙哲平端着小鹰崽站在旁边面无表情:“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苏沐橙会意地笑起来,也去看小船上忙碌的三人。

“上钩了上钩了!”

“诶,魏老大你小心点,别变成鱼钓你了。”

“鱼叉跟上啊包子!”

“方大大帮着点。”

“抓到了!太厉害了,这么大一条!今晚加餐!”陈果鼓起掌来,拉着另外两个女孩就往前跑,准备过去帮忙。

“旗鱼?”船舱的墙面忽然响起一个声音,莫凡将遮掩身型的帆布一扔,一边往前走一边说:“中段适合生煎配盐。”

孙哲平犹豫了一下,正想要不要一起过去,转身却见船长室的门打开。他将小鹰崽放在地上,说道:“去吧,去抢最好的那块肉。”

“吱吱!”小鹰崽跟着罗辑,雄赳赳气昂昂地往前冲去。

喧嚣远去,叶修走上前来,打开烟盒抖出一根,点上,说道:“看来相处得还不错,之前那群家伙喝多了嘴上没轻没重,多担待着点吧。你冷静下来了?”

“不算冷静,还是容易发火,尤其独处无聊的时候。”孙哲平回答。

叶修说:“兵荒马乱的,咖啡买不到,来根烟不,能清醒些。”他看了看对方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左手,又说:“算了,万一影响你养伤。”

“我不需要靠外物维持清醒,只是喝习惯了,没有也没关系。”孙哲平向前一步,手放在栏杆上,看着远方问:“这里离暮光公国有多远?”

“三千多海里吧,想他?那也没办法,你知道兴欣号不能轻易靠岸,更别提,他也需要静养。”叶修靠在栏杆上,眯起眼说:“不过有航海家证明了,我们脚下的大地和海洋是圆的,转一圈,总能回到最初的地方。”

孙哲平点点头。

叶修笑了一下说:“对了,既然你醒了,给你派点活儿呗,兴欣号不养闲人,给过钱也不行。”

孙哲平斜眼瞥他:“我能做什么?”

叶修递给他一本带着褶皱的红皮笔记本,孙哲平愣了一会,伸手接过来。

“虽然你连毕业证都没拿到,但该知道的应该都知道。”叶修将烟捏在手指间说:“你那个药理学教授被人发现死在实验室,判定为自尽,材料和文件被搜走,手法像暮光公国方面对内部败类的处理。实验室荒废但器材还在,我们就不客气地收下了,就放在中层甲板的那个房间里。”

“你想做什么?”

“前线传来消息,一些伤药靠进口要价昂贵,而且纯度不够,给王……给同胞们想想办法呗。”叶修拍拍他的肩膀。

“有多少实验器材?”

“你问我我问谁,你才是留学生,自己看看,缺什么就列个单子,我想办法弄。”

孙哲平嘴角勾起:“玻璃管那种耗材多准备些,我怕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容易捏爆。”

叶修赶紧摆手:“诶,那不行,浪费可耻,除非你自己出钱。别给我添麻烦了,现在是,以后也是,等船开回去,对人家好点,我船小,可不想再加个开导小情侣,甚至接纳离家出走伤心人士的业务。”

“给了你们这么多钱,都不够你们造的?”孙哲平嗤笑一声,转身走向了甲板扶梯。

叶修哈哈一笑,没去目送他,只是看向了兴欣号前进的方向。

前路海阔天空。

(番外4)启航之前

晴空万里,帆布上的山河千里图迎风舞动,一边的包荣兴站在瞭望台上手持望远镜,看向南港偏远的小码头。

“老大,他们到了!”包荣兴往下方甲板招手高喊。

“接应。”叶修背对着甲板栏杆靠着,叼着他的水烟袋,吞云吐雾。

旁边的罗辑点头,吹了一声口哨,停在船头整理蓝色羽毛的雷鹰腾空而起,穿过码头上的层层桅杆和风帆,落在一艘蒸汽小艇上。

雷鹰俩翅膀扇醒了正在小艇上打盹的魏琛,后者抹把脸站了起来。

码头上,几辆黑色汽车在隐蔽处依次停稳,中间一辆下来一个高大的男青年,打开尾门取出一架轮椅,来到后门旁边,开门,搀扶一位老人坐到轮椅上。

魏琛笑嘻嘻地对往这边走的两个人挥手。

“孙老爷子,孙哲平少爷,欢迎欢迎,咱家大船不好靠岸,只有劳烦您俩坐小船走一趟。”

轮椅上的孙映玺脱帽致意,推着他的孙哲平点了个头。

魏琛上前想要抬轮椅,孙哲平没理他,自己搬起轮椅和养父,在小船上放稳,固定好。

“孙少爷好臂力。”魏琛在旁边啧啧。

孙哲平坐在轮椅旁边,面无表情地说:“力气大算什么,你不如夸父亲好胆色。”

他转脸跟船尾差不多大半人高的雷鹰大眼瞪小眼,蹙眉问:“这是什么?兴欣果然不是普通海盗。”

雷鹰瞪了他一眼,脚下一用力飞走了,整艘小艇都被它带得一个晃荡。

孙哲平赶紧站起来稳住轮椅。

魏琛哈哈一笑,跟在雷鹰后面启动了小艇。

小艇冲破了浪花向前开去,前方海面开阔,孙映玺开始剧烈咳嗽,孙哲平脱下外套给他挡风。

“孙少爷好孝顺。”虽然知道对方不喜言语,魏琛还是决定没话找话。

孙映玺骄傲地开口:“他很细心,我的吃穿用度基本都是他负责的。”

“父亲的病蹊跷,怎么治都没有起色。有些东西防不胜防,必须我亲自来才放心。”孙哲平接话,眼神冷下来。

魏琛听罢,脸色微变,看向前方,眼中明显多了厌恶,不再言语。

刹那间,风突然小了,孙哲平感觉身后不对,立刻回头,发现原本空无一物的波涛之上出现了一个庞然大物,而他们已经几乎到达了巨物的正下方,只有拼命抬头,才能看清它的庐山真面目。

那是一艘巨大的远洋船,外表朴素,简单涂白色漆,红色镶边,单是从下往上俯瞰,就给人强烈的压迫感。

旁边的海水突然“哗啦”两声轻响,孙哲平立刻转身看去,水中居然出现了两道蜿蜒的水龙卷。

龙卷变成蛟的形态,一边一条咬住了船头船尾。

孙哲平想站起来,魏琛打哈哈:“淡定,孙少爷。”

小艇被慢慢举了上去,兴欣号的甲板出现在他们面前。

甲板上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孙映玺点头:“唐柔小姐。”

粉色长衫的唐柔也点头回应,手一扬小艇被放在甲板上。

“两位请。”魏琛跳了下去。

孙哲平想搬轮椅,孙映玺按住他的手。

他扶着轮椅慢慢站起来,在孙哲平搀扶下,下了小艇,整理好西装,并理了理发型,接过孙哲平递过来的拐杖,拄着拐跟着魏琛往前走去。

魏琛领着两人走进了船长室,请他们坐好后,也坐在一边。

他们对面摆着一扇屏风,隐隐透出后面的人影,空气中有未散尽的烟草味。

孙哲平皱起眉头,孙映玺则看向旁边的水烟袋和半盒烟道:“早知叶修船长喜欢烟,我应该带一盒高级雪茄。”

“谢谢孙老爷子,我挑船,不挑烟。”叶修懒懒地说:“本来也嘱咐过你们,什么都别带,茶叶、酒、武器,都别带。”

“你放心,我们空手来的。”孙哲平在旁边说。

“哈哈,我很放心。”

孙映玺道:“叶修船长自然不怕,但我还是建议,下次给福利院送物资,也请低调些,唐小姐和另外一位漂亮小姐一起去,过于招摇。”

“你们想找兴欣多久了,我们不招摇,你们怎么能认出旧友家的唐小姐,接着找到我,并放心上船呢?”

孙映玺思索了一下,点头了然。

“好了,开门见山吧,孙老爷子,你的信我收到了,海上行船保护我可以考虑,其他的,比如你们的复仇计划,我拒绝帮忙。”叶修说。

孙哲平脸色变了变,孙映玺伸出手示意他别轻举妄动:“船长,您是义士,前一段时间凿沉的那艘船上有什么,你我心知肚明,为何在此事上不愿出力呢?”

叶修道:“你知道我敢凿沉船,还敢跟我聊合作?”

“兴欣如果真是刀口舔血的海盗,就不会让几个船员坐小船跑掉,事后他们被审问,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自己运着糖果就天降横祸。”

“呵呵,我是海盗,海上的事情海上办,我可以管,岸上的可不行。”叶修语气坚定。

“据我所知,也有例外吧。”孙映玺说。

孙哲平也说:“例外之举,兴欣之前也做过不少,很多事情都有你们的影子。”

叶修声音带上了笑腔:“那怎么能算?那都是为自己人出头。”

“怎样才能成为兴欣的‘自己人’?”孙映玺敏感捕捉到关键,轻咳两声,又说:“孙家提出的报酬,还能再添些。”

听到报酬的数字,魏琛掰着手指,在旁边两眼放光,对着屏风小幅度手舞足蹈。

“登船,为兴欣做足够的事,这是这条船自己定的规矩,跟钱不钱的没关系。而且,要帮这么大的忙,至少得是孙少爷亲自登船才行。”叶修轻笑。

孙哲平盯着屏风,捏了捏沙发的扶手说:“我可以上船!”

叶修哈哈大笑:“孙少爷,算了吧,上了贼船就很难下去了。你们的计划里面,需要你的地方太多,也只有你能做。孙家其他旁支的年轻一辈,要么年纪太小,要么性子不够果决。”

孙哲平语塞。

孙映玺沉吟许久,缓缓开口道:“你看我这个老头子上船可以吗?我身子骨还算硬朗,能做些事情。”

“不行。”叶修直截了当开口:“孙老爷子,好好养病吧,别忙活了,就算你成为了兴欣号自己人,我们最多只可能出手帮你没犯错的后人或者传承人。再怎么视同己出,孙少爷也是你的养子,并不满足条件。”

孙映玺低头思考很久,用拐杖点点地面,轻轻叹了口气,对旁边说:“哲平,我们走吧。”

魏琛几乎想跳起来怒骂,他一边企图用眼刀射穿屏风,一边将两人送了出去。

“父亲,我没有他们帮助也行,就算唐柔是唐叔叔女儿,我还是觉得跟他们合作危险。”将孙映玺送回到车上,孙哲平忿忿地说着,准备坐上驾驶座。

“等等,哲平,过来。”孙映玺忽然说。

孙哲平转身坐回后座。

“我想问你,她在雾城的孩子,资料都给你了,都弄清了吧。可惜她的孩子生性谨慎敏感,我不忍心打扰他的生活,就没拍到照片,不过据说和她长得很像。”

孙哲平点头,说:“等我在雾城站稳脚跟,就去接近他。”

“嗯,他父母早年分离,如今母亲也不在了,自己身份又介于两族之间,不与哪边为伍,独自经营画廊,也没听说过身边有伴侣,想必独身一个人过得不易。咱们的计划又把他牵涉在内,我不忍心,但也实在没有办法。你遇见他,要对他好一些,要保护好他的安全,后面也要给他足够的补偿。”孙映玺手放在大腿上,叹气。

孙哲平点点头。

孙映玺摸出怀表打开,里面是一张旗袍女子的照片,他轻轻地抚摸了一下照片,照片的底座翻了过去,转出珠贝制作的平面,上面写着:总道春来能再遇,未知花逝北风中。

这怀表和照片孙哲平见过很多次,养父和他故交女子的故事他也听过很多次。

“哲平,你知道我们年轻时候的故事,我却没告诉你为什么我们没能在一起。”

他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睛说:“她的思想自由进步,不喜欢被困于桎梏中,这本身无错,也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但我的家人觉得她不够端庄,不适合进孙家门,屡次出言阻止我们来往,被她知道后很生气,趁着去留学的机会,就再也没回来。”

“后来你也知道了,我不仅救不下她,还带不回她的孩子。你的父亲,后悔啊。如果有一天,你遇到喜欢的……”他顿了一下,面色沉重起来,低下头:“我给你扛了这么重的担子在身上,要是你真的还能来得及遇到一个真爱的人,那可太好了。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样的人,只要你喜欢,就勇敢点,我无论如何都会祝福你的。”

孙哲平摇头:“遇不到也无所谓,我不在乎这个。”

孙映玺将怀表递给孙哲平,拍拍他的头轻声说:“你的父亲尚且还爱过呢,我培养出这么优秀一个儿子,却要因为我强给他的使命孤身一人,父亲……真的内疚啊……”

孙哲平接过怀表,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急忙出声问道:“父亲,什么叫做孤身一人?我不是还有你吗?”

“我的肺病,本来也撑不了几年,现在我决定提前去找她了,那时候她成了吸血鬼,我原本还以为,等我身后,依然年轻美丽的她会来南港,给我扫墓。可惜啊,如果我俩现在是一起变老,该有多好。”孙映玺看着他,满是皱纹的眼旁有泪水划过。

一个平静的傍晚,兴欣的娱乐室门猛然被拽开,正在打牌的众人齐齐抬头看门口的叶修。

“去岸边接孙老爷子。老魏,你去,把安文逸带上,照顾好人家,该要看护费和治疗费就要。”叶修叼着烟,表情有点严肃。

陈果扒拉了一下满脸的惩罚纸条,奇道:“什么啊,不是说不答应吗?我前天还心疼孙家这笔进项飞了呢。”

叶修说:“那个他信中提到的猎人勋章,诅咒和力量,他自己先接下了,又传给孙哲平,这不就成传承了吗?不愧是生意人,这规则利用的……所以,他现在要登船,后面兴欣要帮孙哲平的计划实施。”

唐柔难得露出惊讶的神色:“可是孙叔叔的身体本来就很差,不是说勋章如果不经杀戮就传承,诅咒会反噬吗……”

屋内的众人面面相觑,一个接一个站了起来。

“他没几天了。”叶修缓缓取下烟,夹在手里说:“老魏,等下小艇开慢点,孙哲平就不跟着了。对了,上次那艘船上搜到的那些可疑物,都拿去给孙哲平分析,看不出来这小子长这样,居然在自学药学。”

他那张慢慢凝重起来的脸,在腾起的烟雾中模糊。

“老头子还能做什么啊,就教你们老板娘管管帐吧。”孙映玺坐在轮椅上,被安文逸推到上层甲板的账房中,才一段时间不见,他已经苍老了很多,有时候甚至独立行走都困难。

陈果拿着个本子,听得非常认真,还时不时记录。

“陈小姐原来文化不错,还这么有生意头脑,后生可畏。”孙映玺由衷赞叹。

“对啊,打小经营渔船嘛,那时候我就会打渔卖鱼,后来叶修来了,先是莫名其妙画了个风帆挂船上,又莫名其妙就领着大家伙出海了,哈哈。”陈果笑嘻嘻。

孙映玺抬起眼睛,问道:“是那幅山河千里图吗?恢宏大气,原来是船长画的,只是被风吹着看不清,若有空,能摘下来让我仔细看看吗?”

“可以可以,正好该取下来加固了。”陈果连忙答应。

孙映玺看着挂在船长室的风帆,用手摸了许久,抚过山川和大河,手指落在一个略空的山坡上。

叶修不声不响地走过来,拿着笔墨和砚台。

“听闻老爷子喜欢画画,就添一笔吧。”叶修漫不经心地说。

孙映玺没客气,自己研了墨,一边画,一边说:“我就画个小角落,不破坏意境。”

叶修笑了:“无所谓画大画小,反正在这片江山中,也只是一片尘埃。”

“那就让这片尘埃重一点吧。”孙映玺笑着放下笔,对着画沉思,那片山坡上,多了一棵树,等墨迹干去,这棵树和其他树也就分不出多少区别了。

风帆重新挂上的时候,孙哲平来船上接走了自己的父亲。

“孙哲平再过三个月启程去留学,孙老爷子在南港东面最高的山上。”魏琛坐在船长室,一根根抽着烟,汇报着自己从岸上获知的消息。

“我们也该启航了,走之前对着东边的山,鸣笛三声吧。”叶修说。

“好。”魏琛走过去,掌舵,掉头。

兴欣号开往公海,往前,又是新征程。


西部荒野,百花盛开